元江:“編外”人員的特殊作用

曾幾何時,發現問題共性多、個性少,巡察成果沒有特色亮點,成為了困擾元江縣委各巡察組的難題。而隨著“編外”人員逐漸融合到巡察之中,其所發揮出的特殊作用,有力改變了這一窘境。

在元江縣十三屆縣委第十二輪巡察中,第一巡察組負責巡察縣公安局黨委。巡察組中僅有組長、副組長為專職巡察干部,其他三名同志中只有一人參加過一輪巡察,另兩人均為巡察工作“菜鳥”,客觀上說,力量比較薄弱。我作為一個並不掌握多少財務知識的巡察組長,都只能硬著頭皮,擔負起查閱財務資料的“重任”。

而縣公安局系統龐大、業務量大、專業性強、資金流量大。初來乍到,面對堆積如山的財務、黨建等方面的資料,包括我在內的巡察組人員不禁面面相覷,感到手足無措。

一個多星期後,縣委巡察辦傳來了好消息:玉溪市公安局將派出兩名同志配合我們開展此次巡察。很快,兩名同志就到了縣公安局和我們匯合,其中一位是曾任市公安局紀委書記的老領導,另一位是現任市公安局審計處處長,兩位同志都有豐富的公安工作經驗,可謂是公安工作的“老把手”。

把他們稱為“編外”人員,其實也是事實,因為他們不是縣委巡察組的正式成員。但是按照市公安局推動全面從嚴治警向縱深發展的有關規定,他們還是以上下聯動、巡察“一盤棋”的政治擔當,配合支持巡察組開展好巡察工作。

兩位“援兵”的到來,極大地鼓舞了巡察組做好這輪巡察工作的信心。很快,大家統一了思想,明確了巡察關注重點、方式方法,工作思路也更加清晰。

在他們的積極配合支持下,巡察組按照分工有序開展工作,巡察成效得以很好體現。進駐巡察工作結束後,縣委第一巡察組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了縣公安局黨委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三個方面23個問題和3個問題線索。

值得一提的是,發現的10個具體問題和2個問題線索,都和兩位“編外”人員的密切配合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這些問題線索涉及公安工作辦案財務支出、特殊工程建設、警務設備採購等方面,如不是對公安工作有著熟悉瞭解的話,很難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況且對部分涉密文件,巡察組人員作為非公安幹警,難以進行查閱……

通過此次與公安同志一同開展巡察工作,使我在參巡實踐中拓寬了工作視野,鍛鍊了與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溝通能力。我將牢記使命,不斷完善自身知識結構,拓寬知識領域,增強創新意識,練就“火眼金睛”。愈加善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發揮好今後巡察工作的參謀和主力作用,高質量開展好巡察工作。

原標題:【紀檢人·手記】“編外”人員的特殊作用

審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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