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法院對9起毒品犯罪案件17人進行當庭宣判

4月24日,為掀起新一輪禁毒三年大會戰役高潮,根據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統一部署要求,儋州市人民法院舉行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開宣判大會,對9起毒品犯罪案件17人進行當庭宣判。

儋州法院對9起毒品犯罪案件17人進行當庭宣判

儋州法院在海南二中院對4起毒品犯罪案件9名被告人進行集中公判。通訊員 謝佳佳 攝

當天上午,儋州法院參加在海南二中院舉行的毒品犯罪案件公開宣判暨禁毒法制宣傳現場會,在會上對4起毒品犯罪案件9名被告人進行集中公判,曾某等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至十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15000元至5000不等。下午,儋州法院還在該院對5起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一年兩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15000元至3000元不等。

在被告人曾某、王某武、謝某衛、陳某偉犯販賣毒品罪一案中,被告人曾某在2019年5月至6月期間,明知是毒品而先後2次在海口市龍華區販賣“開心果”(假毒品)和MDMA片劑(俗稱“搖頭丸”)給他人,其中非法販賣MDMA毒品數量562.54克,數量大,誤將假毒品當作真毒品販賣,數量約212.78克,合計收取毒資5800元。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謝某衛、王某武、陳某偉誤將“開心果”當作真毒品進行販賣,分別收取毒資600元、300元、300元。根據該案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儋州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曾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被告人謝某衛、王某武、陳某偉犯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至十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至5000元。

據介紹,4月1日至24日,儋州法院共對17件32人毒品案件進行公開宣判。體現了該院始終保持對打擊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壓態勢,彰顯了審判機關堅決打贏新一輪禁毒大會戰的鮮明態度和堅定信心,為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和平安儋州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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