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快讯:妇联+法院 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

为进一步拓宽妇女儿童维权途径,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妇联组织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各自专业优势,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沧州市妇联的指导下,青县妇联与青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率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沧州快讯:妇联+法院 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

该《意见》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目的、调解方式、调解流程、调解协议效力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意见》指出,妇联与法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联合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县法院接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后,由法院委托或邀请县妇联进行调解;法院为妇联的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县法院在符合条件的妇联干部中提名选任2-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对委派妇联调解的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或县妇联自行受理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除协议内容涉及婚姻、收养、抚养等身份关系确认、解除、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沧州快讯:妇联+法院 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

《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强诉调对接和协调配合,总结、创新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调处的新经验、新机制,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各类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解决更加便捷、灵活、高效。接下来,县妇联和县法院将各司其职,帮助广大妇女儿童调解案件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举措,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沧州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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