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法律之外,没有绝对的正义这句话?

Mr_Dou_Z


这个问题有点无聊,为什么这样说,单就绝对二字就无法定论,更何况是在法律之外。就各个国家执行法律而言,都有人性化的一面,也就是说能左也能右,形象地比如一下,法律像一杆秤,但这杆秤是由人来左右,所以社会上经常有缺斤短俩之发生。法律也不例外,在各个国家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也经常有冤假错案,更何况是在法律之外有绝对,也就是说绝对没有绝对。


风月绅士


【以孙杨“是否使用兴奋剂案”为例,谈“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

回顾孙杨维权团队在瑞士仲裁法庭的表现,我多少有一些遗憾,由于这一回合的准备不足,让我们在事后分析中,眼睁睁看着法庭裁定焦点从“是否使用兴奋剂”,滑向了“是否暴力抗检”,使孙杨遭受禁赛处罚。



从网络热议中可看出,不少中国泳迷对法庭裁决结果感到“不可思议”,认为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莫须有”手法。

这并不是代表中国泳迷不理智,而是需要一个“真相”。

因为对于一个国际级运动员来说,最重要的不仅仅是成绩,还有清白,以及他所代表的民众的情感和立场,所以很多网友支持孙杨上诉。


中国泳迷需要的“真相”是什么?

作为法律工作者,理性告诉我不能用强烈的同情语言来表达支持,唯有从法律层面帮网友们解读一下所谓的“真相”:

进入法律程序内的“真相”,应该从“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两个层面来理解。

由于个体主观原因乃至意识形态等等需要,有些“真相”永远都无法查清,因此,现代社会就需要有“法治信仰”。



在现实中,在很多事件上只能相信和接受依照法律程序、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案件事实”,也即“法律事实”。

目前,对于关乎孙杨运动员生涯和清白的 “真相”,我们只能追求和接受孙杨上诉后,法庭裁定的“法律事实”,不管结果是什么,我们也只有接受这份“正义”。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应该是对正义最好的诠释。

在法律之内,正义的伸张是要将就证据的,没有证据的支持,正义就会被掩盖,被蒙蔽。也就是说的正义会迟到。我们说正义不会缺席,这是个时间问题,是一个寻求证据的过程。至于何时正义能够重新出席,这就要靠坚持,韧性,智慧,方式,方法等综合因素来考量了。

至于法律之外,没有绝对正义,这是肯定的。因为正义不是我们的感觉,不是一个以多胜少的表决行为。我觉得是正义,别人未必同意。衡量的标准是由法律来权衡的。

世间万物都是相对的,万万没有绝对之事。相互制衡方为根本,一旦失衡且无约束。就会陷入极端。正义也会变成极端势力的挡箭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