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往无前 异地续冻有速度

从江苏高院接受青海高院委托,到江苏海门市法院根据委托办结续冻事项,不足4个小时,青海高院和青海格尔木市法院的同仁对江苏法院热情、务实、高效、优质的工作点赞。

青海省格尔木市法院受理的两起民商事案件,在海门市诉讼保全1200万元银行存款冻结措施即将到 期,急需赴海门市办理续行冻结措施,但是受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影响,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段,去现场办理续行冻结措施存在困难。格尔木市法院为此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委托平台向海门市法院发出续行冻结委托,海门市法院接受委托后回复格尔木市法院,根据疫情防护要求,上级法院指示暂停线下执行活动,市级范围内出行需报上级法院审批,若审批时间较长,可能影响续行冻结措施的依法及时采取。为此,格尔木市法院电话报请青海省高级法院与江苏省高级法院进行协调。青海高院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江苏高院进行对接,鉴于案件的特殊性与紧迫性,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手续,江苏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便安排部署海门市人民法院立即前往银行,以最快效率办结了续行冻结银行存款的委托事项并立即对委托办理结果向青海高院格尔木市法院进行了反馈。

疫情防控期间江苏高院、江苏海门市法院“疫往无前”、迎难而上,及时、高效办理青海法院委托事项,体现了他们的同心协力、执法为民、全国各级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疫情受到损失。青海法院执行人向他们学习,为他们点赞,将以他们为楷模,坚守职责,勇于担当,用实际行动下好解决执行难这一盘大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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