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棲霞:對一起民企經營者涉罪案開展不起訴公開聽證

正義網南京4月20日電(記者崔潔 通訊員洪文杏)“作為小微企業負責人,這次涉及刑事案件,讓我懂得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己身上肩負的社會責任,檢察機關對我做出不起訴決定,給我的企業一次重啟新生的機會,今後我一定學法知法守法,為社會做出貢獻。”4月17日,南京棲霞區檢察院對一起民營企業經營者涉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開展不起訴公開聽證,並於當日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宋某在不起訴公開聽證會上講述了自己這段時間的感悟。 

2020年3月,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被移送棲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審查查明,2018年4月至5月間,宋某在無實際貨物交易情況下,向上海某貿易有限公司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5份,票面價稅金額共50餘萬元,稅額合計7萬餘元。上述所開據的5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宋某所經營的公司在南京市棲霞區稅務機關抵扣稅款,共抵扣稅款7萬餘元。 

審查過程中,宋某認罪悔罪態度比較好,並反覆向檢察官表示其十分悔恨,現在因為案件也無心經營,內心十分焦灼;企業員工也希望案件儘快結束,企業能夠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為了妥善處理涉企案件,承辦檢察官向稅務機關調取了該企業納稅資料,發現除涉案事實外,企業積極繳納稅款,無其他涉稅違法犯罪情況。同時到企業現場調查,發現宋某經營的自動化有限公司,屬於小微企業,年平均納稅金額近20萬元,從業員工近10名。如果簡單一訴了之,很可能使一個經營良好的小微企業陷入停產停業直至破產的境地。 

為深入貫徹上級檢察機關關於保護民營企業工作意見,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經過綜合考量,檢察官認為宋某的情況符合不起訴的條件,並快速啟動公開聽證程序,半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儘可能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為了確保不起訴權力的正確行使,確保檢察權在外部監督制約下有效運行,棲霞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就該案組織了公開聽證。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偵查機關、值班律師參加聽證會,聽取他們的意見。會上,大家一致同意對宋某及其企業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就企業依法經營、防範風險等提出積極的意見建議。 

在決定宣告不起訴的同時,棲霞區檢察院探索對宋某進行了司法訓誡,提出“加強學習,增強依法經營意識;加強內部管理,防範經營風險;樹立正確價值導向,擔當社會責任”三點建議。宋某表示一定強化法治意識,提升依法經營的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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