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將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劃禁區

株洲日報記者 廖明 通訊員/帥武

4月24日,我市召開“關於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聽證會,來自市人大、市政協及市交通運輸、城管部門,行業企業以及普通市民等各界別的9位代表參加了聽證會。聽證代表一致表示贊成,並圍繞通告的實施提出了建議。

聽證會上,市民代表袁根良表示,經常看到一些機械冒出滾滾黑煙,非常支持對這些機械制定限制措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代表譚學文表示,對環保部門制定措施表示理解,希望不僅侷限於劃定禁止區域,還應指導非道路移動機械按要求整改、達標排放。

代表們還對機械環保監測、處罰規定、第三方服務價格等方面提出了建議。

非道路移動機械為裝用柴油機的工程機械和材料裝卸機械,如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打樁機、叉車、發電機組、水泵等。據測算,一臺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汙量,相當於200輛一般機動車的排汙量總和。

根據《通告》聽證版,我市24小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範圍(即低排區)為:天元區、蘆淞區、荷塘區、石峰區、淥口區、雲龍示範區城市建成區。應急搶險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受上述使用區域限制。

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將研究分析聽證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對通告加以完善後發佈正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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