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国务院、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开展提前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本院文理兼招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全部七门学测成绩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注:(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修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相应考试。
  (2)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二、招生计划
  注:
  1.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全部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更适合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均可。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享受3000元专项补助。
  4.被本院录取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总分(不含加分)居前10名的新生,报到入学并取得学籍后,每生奖励8000元。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1.报名与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2日
  2.报名与志愿填报方式
  所有考生的报名与志愿填报方式均为网上填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考生请选择文理兼招类专业或艺术类专业之一进行报考,不得将两类专业混合填报;退役士兵考生请选择注有“退役士兵”的专业进行报考。
  3.退役士兵考生须递交的材料
  退役士兵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填写《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可在本院招生信息网下载),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和本院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1)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2月24日
  (2)递交材料方式: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本院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请以“考生姓名-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作为邮件主题。
  (3)递交材料清单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说明:本院招生信息网提供下载《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
  4.报名资格审核:本院将于3月10日前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注:由于行业特性,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更适合男生报考;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新入职海员体检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力达4.6及以上。由于就业岗位特性,色盲、色弱、弱视、夜盲、高度近视的考生,不建议就读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以上供考生参考,不影响录取。
  五、考试
  所有报考本院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不再另行安排面试或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测试安排在3月16日进行。考生应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及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持“双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照顾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注:上述加分信息将在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经公示后直接加分,无须考生申请。
  七、录取
  1.普通考生录取办法
  (1)总成绩的确定:总成绩 =(语文成绩 + 数学成绩 + 外语成绩)+ 加分成绩。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依次按照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数成绩之和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1)退役士兵单独排序录取。
  (2)总成绩的确定:总成绩 =(语文成绩 + 数学成绩 + 外语成绩)+ 加分成绩。
  (3)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数成绩之和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调剂录取办法
  提前招生常规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成计划,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本院招生信息网对外发布。已参加提前招生报名、考试、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本院调剂志愿。调剂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依次按照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数成绩之和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注意事项
  (1)报考本院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并取得成绩,不再另行安排面试或技能测试。
  (2)经2020年补考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仍未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4)加分成绩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无须考生申请。
  (5)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八、日程安排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在校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参加,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新生入校时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院招生信息网,该网站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十二、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本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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