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始申报啦

2020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始申报啦!具体的申报要求,记者已经整理好啦!

申报条件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有关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分配我市的推荐数量,结合我市实际,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推荐数量的基础值为1家,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推荐申报的单位,需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单位中,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不占推荐数量的基础值。

联系电话

0631-519096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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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示

符合申报条件并且想申报的单位,需在5月1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递送至市人社局。(来源:威海人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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