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寧政辦規發【2020】4號),現就落實降低服務業小微企業經營成本財政補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批發零售、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文化旅遊行業,註冊地且實際經營地在靈武境內,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下(不含50萬元)的小微企業。
二、補貼標準
為降低補貼對象經營成本,參照2019年增值稅月均納稅額自治區本級留成部分,自治區財政給予2個月補貼。補貼計算方法是:2019年增值稅納稅額/12月*20%*2個月。
三、申報流程
補貼對象如實填報《降低服務業小微企業經營成本補貼申請表》,並於2020年4月30日前報送到企業註冊地行業主管部門,過期不候。
靈武市財政局聯繫人:閆永貴
聯繫電話:13629573222
靈武市交通運輸局聯繫人:趙金紅
聯繫電話:13895019039
靈武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聯繫人:郭海新
聯繫電話:13723301956
靈武市文化旅遊廣電局聯繫人:郭苗
聯繫電話:4511002
靈武市稅務局聯繫人:虎錦繡
聯繫電話:4022952
靈武市財政局
靈武市交通運輸局
靈武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靈武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靈武市稅務局
來源:靈武市財政局
本期編輯:彭雅茹
責任編輯:馬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