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戶,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將延長4年

四川日報記者 蒲香琳

4月27日,記者從財政部官網獲悉,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公告,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普惠金融服務,

將延續實施一系列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助力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戶,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將延長4年


資料圖

哪些優惠政策將繼續實施?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發放100萬元及以下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2、對向農戶發放10萬元及以下貸款的利息收入、為種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3、對小貸公司10萬元及以下農戶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並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對其按年末貸款餘額1%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准予所得稅稅前扣除等。


編輯:張運驕

審核:譚江琦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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