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天下 | 11岁女孩打赏主播消费近200万元

一份检讨书引网友围观

网络上一份孩子的检讨书引来了网友围观,它的主人是来自深圳的11岁小女孩洋洋,但与这稚嫩的笔记和语言格格不入的是,这个才五年级的孩子不但是直播平台的常客,竟然在打赏主播上消费了近200万元。

法治天下 | 11岁女孩打赏主播消费近200万元


家长未尽到监管责任

据洋洋亲友表示,大部分的消费产生后,银行通知都是发在洋洋手机上的,而她也没有说过此事。家长即便有时候看到了转账通知,就以为是生意上的往来,或是之前买了东西,便没有留意。

法治天下 | 11岁女孩打赏主播消费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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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不成寻求法律途径

2019年4月11日,洋洋的家属到过直播平台公司,想要追回款项,然而直播公司的态度并不明确。对此,洋洋的家人表示,尽管消费记录可以追踪到,但事情仍有一定的争议或者辩论空间,“很多都是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来知道的信息,所以最后能不能得到法官的认定还很难说。

法治天下 | 11岁女孩打赏主播消费近200万元


未成年人打赏如何进行维权

女孩洋洋的维权之路还在继续,而据网络数据来看,在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的事件当中,其中不乏有未成年人在线下,直接将钱打入主播的私人账户,那么,这样的行为该如何认定?与平台付款打赏主播虚拟礼物,在性质上又有什么区别呢?

法治天下 | 11岁女孩打赏主播消费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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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童因何打赏主播200万元?未成年人网络大额消费究竟能否索回?熊孩子打赏高消费的诉讼难题究竟在哪儿?而这一切的背后,社会和家长又该尽到哪些责任和义务?面对诸多问题,专家团队又将如何为我们答疑解惑呢?今日19:30《法治天下》为您讲述《巨额打赏》。

法治天下 | 11岁女孩打赏主播消费近200万元


专家寄语

法治天下 | 11岁女孩打赏主播消费近2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超过了八岁,在十八岁以下,叫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行为能力要件指标的话,他所实施的行为是无效的,或者说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来去进行追认。

类似未成年人打赏的新闻偶有发生,需要提醒的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平时应该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平时多关注些孩子的生活行为,尽到监护责任。同时,相关机构对于平台,也要尽可能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一个未成年人卷入这样的交易当中去。


供 稿|《法治天下》栏目组

编 辑| 杨竞一

校 审| 谢寒冰、段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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