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演:“性侵养女”案的鲍某明会被法院判决定罪坐牢吗?

任何法制社会,性侵在法律上都是对一个人行为的极其严重犯罪指控。

目前关于性侵案两人关系的说法鲍某明和受害人各执一词,在公安机关立案曾经也是一波三折。鲍某明的行为对受害人早己是痛不欲生的噩梦,但目前鲍某明还只是取保候审,鲍某明将来会被法院判决定罪坐牢吗?

法律推演:“性侵养女”案的鲍某明会被法院判决定罪坐牢吗?

一、案件主要证据信息梳理

从目前媒体披露信息看,鲍某明性侵养女案的情节梳理主要有如下几个关键点:

1.2015年11月,鲍某明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受害人到北京上学。

2.第一次性侵是在鲍某明的老家天津,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晚。

处理结果:2016年初,刚满14岁的受害人拿到手机,在百度上查询“下体疼痛的原因”,弹出一位“医生奶奶”接诊,受害人告诉医生发痛的起因。医生告诉她“你被强暴了。”然后听从“医生奶奶”的指导,报警了。按照110指导去了北京市某派出所,向警察讲述了鲍某明对她的伤害。警察到家里搜东西,鲍某明从家里“消失”。但不确定鲍某明是不是被警察带走了?最后鲍某明再次回来。

3.2019年4月9日,受害人因发高烧并且在生理期又遭养父强暴并殴打等愤而到烟台市芝罘区派出所报警,“未成年人性侵案”立案。

处理结果:4月26日,办案警察通知受害人撤案,理由是受害人被强奸没有犯罪事实。并要求去领《撤案决定书》,被受害人拒绝。

4.2019年6月,受害人多次到派出所要求立案未果,后找到鲍某明并在家里厮打,一并被带到派出所处理。

处理结果: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鲍某明给受害人写保证书,保证书中写道:“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5.2019年10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以受害人被强奸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截至2020年1月公安机关已经从受害者体内提取相关证据。

处理结果:尚未有决论。

6.2020年4月11日,烟台警方宣布成立工作组专班对鲍某明性侵养女案进行调查。

处理结果:尚未定论。

7.主要证据:一袋带有血迹、精液的卫生纸、卫生巾,还有录音、照片、聊天记录等。

法律推演:“性侵养女”案的鲍某明会被法院判决定罪坐牢吗?

二、涉嫌违反的主要法律梳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可能涉嫌违法的主要罪名评析

一)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法发(2013)12号)相关规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并依法从严惩治。其中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综合上述媒体披露的初步证据,如果鲍某明与受害人之间收养关系成立,或托管照顾受害人上学关系成立,并有受害人年满16岁之前的性侵客观证据,鲍某明是会被判强奸罪坐牢的。但是,由于时间长了,许多直接证据的湮灭难以取证,定案并不容易。更何况目前受害人已经成年,鲍某明主张与受害人的关系为恋爱关系,即其在派出所写保证书声称的 “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性侵行为定强奸罪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本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根据鲍某明在派出所的保证书说法,目前鲍某明声称与受害人关系为恋人未满十八岁的恋爱行为,受害人声称为养女关系,双方各执一词,且双方此前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使双方关系定性更复杂。故现证据材料并未能形成完整犯罪证据链对之定罪。

(三)意伤害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无疑,受害人现在已经是身心俱受到严重伤害,但伤害的程度和因果关系尚未经法律程序的认定,如果公安机关未能找到补强证据,仅靠目前的证据材料尚难追究鲍某明这一罪恶行为的法律责任。

细节是法律翻盘的魔鬼。鲍某明在本案中的性侵行为,无不表明和显示其利用自己懂法的优势,处心积虑避开法律几个关键节点法律因素,增加了犯罪认定难度:一是避开可直接认定为强奸罪的14岁年龄红线。二是标榜恋爱关系混淆犯罪性侵性质。三是利用非法收养之共同生活关系混合双方关系的性质。现有证据尚难以作为对鲍某明的性侵行为充分定罪法律依据。

法律推演:“性侵养女”案的鲍某明会被法院判决定罪坐牢吗?

我们都满怀期待公安机关后续侦查能补强鲍某明的现有证据材料,并将之绳之以法。

定罪依靠充分的证据和形成犯罪证据链闭合,法律要通过证据说话,目前最坏预设结果也许不如愤怒大众所期望的是法律严惩:

法律和法庭最终在审判中可能不会作出我们期待的对鲍某明的刑事犯罪判决,鲍某明最后有可能逃遁法律制裁,不会被司法机关审判定罪坐牢

以上内容作为一个法律人根据媒体披露案件中现有证据材料进行的粗陋法律推演,仅为个人管中窥豹观点,不代表供职单位意见,最终真相以司法机关的侦查审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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