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門口停車,物業和居委會可以管嗎?有何依據?

菊卉2


小區門口停車,這個問題還真比較複雜。


雖然是小區門口,你還要看規劃紅線的範圍。

如果是在紅線之外,那就是市政道路,其停車管理與物業及居委會都沒有關係,是交警的管轄範圍。


在紅線之內的範圍,那就是這個小區的物業管理區域。如果你小區有物業公司,它就可以依據《物業服務合同》(或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整個小區的停車秩序進行管理。


如果沒有物業公司,這個小區由社區居委會代管,這個事情又比較複雜。實踐中,這類小區的管理,居委會只是委託環衛部門代為清運生活垃圾,對於車輛管理,心有餘而力不及。


海風116067626


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弄清楚物業和居委會是啥職能,有沒有權利管。

一,物業,是在小區範圍內包括小區門口及小區門外的的消防通道的管理者,服務業主日常生活,維護小區及消防通道秩序,確保小區居民的安全。

二,居委會,最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負責轄區內居民的管理,確保黨的政策及政府的政策落地執行。為轄區居民提供所需的服務。

綜上,因為小區門口是業主的出行必須通道,也是消防通道,因此物業有管理的權利及職能,根據消防法任何人都不能阻塞消防通道,不能在消防通道上停車。所以物業可以要求你離開,你必須服從物業的管理。至於居委會因為沒有管理小區門口的義務及權利,所以他不會出面管理小區門口的車輛,但是他可以要求或協助物業清理在小區門口停放的車輛。一句話,你必須服從管理按規定停車。


我是鐵煙鍋


停門口?還是堵門?!別人車“停”你家門口,啥想法?!你想,自已想,使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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