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微信請假遭辭退獲賠22萬# 法官:微信請假不屬於曠工行為】黃女士原是某汽車運輸公司的員工,2018年7月16日,她懷孕被診斷為先兆流產,醫生出具醫囑讓其休養一週,黃女士就通過微信把診斷證明書發給了直屬上司劉經理,並在微信上向其申請請假一週,劉經理表示同意,並回復黃女士建議她將病假改為休年假。

【#孕期微信請假遭辭退獲賠22萬# 法官:微信請假不屬於曠工行為】黃女士原是某汽車運輸公司的員工,2018年7月16日,她懷孕被診斷為先兆流產,醫生出具醫囑讓其休養一週,黃女士就通過微信把診斷證明書發給了直屬上司劉經理,並在微信上向其申請請假一週,劉經理表示同意,並回復黃女士建議她將病假改為休年假。


此後的一週,黃女士的身體尚未恢復,又再次向副經理陳某請假,並請求代為轉告給上司劉經理,副經理陳某答應了。但是黃女士卻收到了公司發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以其違反公司請假規定,多日未到單位上班曠工多日為由辭退了黃女士。
黃女士不服,申請了勞動仲裁。增城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汽車運輸公司需支付黃女士共計22萬餘元,(工作年限從1998年10月至2018年8月計算)。公司不服仲裁裁決,為此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官經審理認為,微信請假不屬於曠工行為,判決某汽車運輸公司向黃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以及2018年7月份請假期間的工資差額共計22萬餘元。二審駁回該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已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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