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捂緊錢袋!這種犯罪年均增幅34%,不到1年能騙2300多萬!

近年來,網絡犯罪呈高發多發態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據統計,近年檢察機關辦理的網絡犯罪年均增幅達34%以上。4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十八批指導性案例,劍指網絡犯罪——


案例1


不到1年詐騙2300多萬,

最高判了15年!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間,被告人張凱閔等52人先後在印尼和肯尼亞參加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集團。他們當中有的人負責通過技術手段對大陸居民的電話進行群呼,群呼內容為“有快遞未簽收,經查詢還有護照簽證即將過期,將被限制出境管制,身份信息可能遭洩露”等。

當被害人按照語音內容操作後,電話會自動接通冒充快遞公司客服的一線話務員。一線話務員以幫助報案為由,將電話轉接至冒充公安局辦案人員的二線話務員。二線話務員謊稱“因洩露的個人信息被用於犯罪活動,需對被害人資金流向進行調查”,欺騙被害人轉賬、匯款至指定賬戶。如被害人仍有懷疑,二線話務員就會將電話轉給冒充檢察官的三線話務員繼續詐騙。

至案發,張凱閔等被告人通過上述詐騙手段騙取75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3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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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張凱閔等50人以詐騙罪分兩案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另2名情節較輕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2017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凱閔等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判處15年至1年9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2018年3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據悉,該案是我國首例從境外將臺灣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陸進行司法審判的電信網絡詐騙案。


【案例要旨】


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往往涉及大量的境外證據和龐雜的電子數據。對境外獲取的證據應著重審查合法性,對電子數據應著重審查客觀性。主要成員固定,其他人員有一定流動性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組織,可認定為犯罪集團。


案例2


買撞庫軟件獲取用戶信息謀利,

買賣雙方均獲刑

2015年1月,被告人葉源星編寫了用於批量登錄某電商平臺賬戶的“小黃傘”撞庫軟件供他人免費使用。“小黃傘”撞庫軟件運行時,配合使用葉源星編寫的打碼軟件可以完成撞庫過程中對大量驗證碼的識別。葉源星通過網絡向他人有償提供打碼軟件的驗證碼識別服務,同時將其中的人工輸入驗證碼任務交由被告人張劍秋完成,並向其支付費用。

2015年1月至9月,被告人譚房妹通過下載使用“小黃傘”撞庫軟件、向葉源星購買打碼服務,獲取到某電商平臺2.2萬餘組用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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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葉源星、張劍秋通過實施上述行為,從被告人譚房妹處獲取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4萬餘元。譚房妹通過向他人出售電商平臺用戶信息,獲取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5萬餘元。法院審理期間,葉源星、張劍秋、譚房妹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

2017年6月20日,浙江杭州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葉源星、張劍秋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被告人譚房妹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向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對3名被告人判處三年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據悉,該案是全國首例撞庫打碼案。


【案例要旨】


對是否屬於“專門用於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難以確定的,一般應當委託省級以上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管理工作的部門檢驗,也可由司法鑑定機構出具鑑定意見,或者由公安部指定的機構出具報告。


案例3


遊戲總掉線,

可能遭遇了黑客攻擊!

2017年初,被告人姚曉傑等人接受王某某僱傭,在境外成立“暗夜小組”黑客組織。“暗夜小組”從被告人丁虎子等3人處購買大量服務器資源,再利用木馬軟件操控控制端服務器實施網絡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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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至3月間,“暗夜小組”持續對三家遊戲公司的客戶端IP進行攻擊,導致三家遊戲公司的IP被封堵,出現遊戲無法登錄、用戶頻繁掉線、遊戲無法正常運行等問題。為恢復服務器的正常運營,服務器公司搶修花費了4萬餘元。

2018年3月6日,廣東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姚曉傑等11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向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月8日,南山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姚曉傑等11人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

據悉,該案是全國首例全鏈條打擊黑客跨境攻擊案。


【案例要旨】


為有效打擊網絡攻擊犯罪,檢察機關應加強與公安機關的配合,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結合案件特點提出明確具體的補充偵查意見。對被害互聯網企業提供的證據和技術支持意見,應當結合其他證據進行審查認定,客觀全面準確認定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危害後果。


檢察官說法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第一檢察廳副廳長張曉津、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第四檢察部主任蔣星偉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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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是網絡犯罪?

網絡犯罪主要是利用網絡、針對網絡和在網絡空間進行的各種犯罪,包括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電信網絡詐騙、網絡盜竊、網絡賭博、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


2、打擊網絡犯罪檢察機關從這些方面發力

·檢察機關兩年批捕網絡犯罪嫌疑人89167人

2018年至2019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網絡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訴105658人,較前兩年分別上升78.8%和95.1%。最高檢聯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淨網”專項行動等,加大對網絡“黑灰產”司法治理力度。2018年以來,最高檢掛牌督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和假借“金融創新”“互聯網+”的名義實施的金融詐騙案件35件。

·最高檢成立懲治網絡犯罪維護網絡安全研究指導組

成立由三名院領導分別擔任組長、副組長,機關多個部門參加的懲治網絡犯罪維護網絡安全研究指導組,統籌協調做好深化打擊整治新型網絡犯罪的各項工作,全面加強檢察機關打擊網絡犯罪的研究和指導。

·設立專門辦案組辦理網絡犯罪案件

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按照案件類型重新組建專業化刑事辦案機構,各級檢察機關將網絡犯罪案件交由專門部門或辦案組辦理。2019年1月,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設立專門負責網絡犯罪案件的辦案組,加強對下辦案指導。

·打擊跨境犯罪,推動62名中國臺灣地區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與多國檢察機關加強協作,形成打擊網絡犯罪合力。2018年5月至6月間,最高檢與公安部共同組團赴捷克、克羅地亞、匈牙利、斯洛文尼亞和波蘭,推動上述國家將在當地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62名中國臺灣地區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3、發佈以打擊網絡犯罪為主題的指導性案例,有這些考慮

充分表明檢察機關依法嚴厲打擊網絡犯罪的立場

充分展示檢察機關參與網絡社會治理的新成效

為各級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新型網絡犯罪案件提供參考和借鑑

增強廣大群眾的法治觀念,提高群眾的網絡安全意識


4、如何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

打造專業化辦案平臺:實行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一體化辦案模式;採用專案組或檢察官聯合辦案組協同辦案的組合模式等。

建立專業工作機制:與公安機關建立提前介入偵查工作機制。建立專業同步審查機制,請信息網絡、電子數據鑑定等領域的專家,積極同步介入。建立輔助審查機制。


5、有人假冒老師進入學習群實施詐騙怎麼辦?

家長們收到此類信息時,要及時到學校網站核實或與老師電話溝通核實,不要在家長群中發佈的來源不明的二維碼上付款。如已經發現上當受騙,要第一時間報警。建議教學機構和老師們,對學習群應設專人管理,設置入群驗證,定期清理群內成員,對不應加入或未實名加入的人員予以提醒或刪除;對聊天內容進行監督。


6、疫情期間,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為何高發?

電信網絡詐騙屬於不需要接觸就能實施的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詐騙不見面的特點,更易博取被害人信任。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和暴發,各地普遍出現較大的物資缺口,不法分子利用人們急需防護用品等心理實施詐騙。

疫情使人民群眾對網絡的依賴加大,不法分子利用人們疫情期間出行不便,購物、求職心切或信任老師等心理,詐騙成功率大大提高。


7、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四大新特點

組織公司化、行為產業化。

人工智能技術已被用於詐騙的各個環節。

利用社會熱點和新的應用程序不斷翻新詐騙手段。

移動終端已成為詐騙主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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