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項目"騙局“北京銀赫”特大傳銷案宣判 !

2018年10月23日“北京銀赫”開盤詐騙的第一天,利箭就首先發文《【曝光】北京銀赫區塊鏈公司冒充央企,國企涉嫌騙局!趕快遠離!》揭露這個是騙局,然而這篇文章被微信公眾平臺誤刪,如果當初不刪除這文章,或許有更多人不會被騙!當然微信公眾平臺是按照規定辦事,我們也不能責怪。


利箭作為"互聯網項目"騙局中的吹哨人,只希望有關的騙局文章在各種平臺提醒時,不要因為騙子們提供了營業執照等各種手續投訴就刪除文章,而要看騙子們是不是有涉嫌詐騙的行為?利箭文章只講有沒有詐騙的證據!一旦輕易刪除,騙子們就會用這說事,就會助長騙子的囂張氣焰,讓更多人被騙,請有關平臺考慮這個問題!在此對微信公眾平臺長期對本號的指導與幫助以及辛勤的付出表示感謝!


利箭早就知道這個騙局的骨幹們被抓獲的消息,因為一些原因,不能報道而已,北京某銀行還把利箭揭露的文章作為風控參考,利箭還與北京某銀行風控中心的工作人員交流了怎麼認清騙子公司的方法?


北京某銀行關注利箭文章,作為風控參考。



當時不少人認為利箭揭露"北京銀赫"的文章被刪除,是違規的原因,今天該是證明清白的時候了,這兩天各大權威媒體都在報道這個騙局的公司骨幹被判刑的消息。

 近日,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一起涉非法傳銷金額達2.2億元案件,對舒某佳等8名被告人以組織、領導傳銷罪,對汪某平等2名被告人以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曾經用保時捷汽車在微信群裡面對大家進行忽悠)

至案發,舒某佳等8名被告人假借區塊鏈的名義,以推銷“銀幣”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取得會員資格,並按照雙軌制結構組成多層級,在全國發展6萬餘名會員,涉案資金高達2.2億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8年6月份開始,被告人舒某佳、江某明等人成立北京銀赫信息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北京銀赫區塊鏈技術有限公司等,並以“北京銀赫集團”和“北京銀赫”的名義私自對外發行名為“銀幣”的虛擬貨幣。


其虛構“銀幣”的背景和發展前景,通過不斷提升“銀幣”的價格和設置高額的動態獎勵,利用互聯網、微信、媒體、宣傳會等渠道進行宣傳,引誘他人投資購買100枚以上的“銀幣”而成為公司新會員,然後公司將相應“銀幣”數量拔付至會員賬號中。


成為新會員後,便具備發展下線會員的資格。為激勵會員不斷髮展新人加入,該組織設立銷售激勵機制,實行比例分成,甚至會員持“銀幣”達一定數量可獲得不同價位的小車獎勵。


2018年8月,被告人汪某平經人介紹承接了“北京銀赫”軟件開發和網站維護的業務,並將該業務交由其僱傭的被告人陶某虎及其團隊完成,後又為“北京銀赫”介紹了他方支付平臺,為會員提現提供了途徑。


被告人汪某平共計收取費用130萬元,被告人陶某虎及其團隊從被告人汪豐平處獲得平臺研發費用7萬元,服務器租賃費用8萬元,軟件升級費用20萬元。

經鑑定,被告人舒某佳、江某明等8人共計在湖南、河北、雲南、貴州、黑龍江等省發展了306級會員,註冊賬戶66140名。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5月5日止,“北京銀赫”用於吸收會員資金的6個銀行賬戶的資金流入淨額為2.2億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舒某佳、江某明、孫某利、方某、閆某、李某飛、王某義、吉某平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情節嚴重。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別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中主犯舒某佳和汪某明分別獲刑6年和5年6個月,各處罰金100萬元。


【文章來源:利箭反傳防騙揭秘(原:利箭在行動)綜合湖南長安網,湖南法院網,轉載註明出處,請遵守CC協議,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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