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規融資租賃、小貸公司等可金交所融資

4月1日,北京金融監管局印發《鼓勵地方金融組織支持復工復產 加強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期間,北京金融監管局表示,對於轄區內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及小貸等地方金融組織將加大監管支撐力度,適當放寬監管要求。其中,對於穩健經營、各項監管指標良好、積極支持復工復產的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在風險可控、底層投資人可穿透的前提下,經北京金融監管局審核同意後,可通過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融資。

通知分為“優化政策服務,加大監管支撐力度”、“嚴控行業風險,推動穩健持續發展”及“主動擔當作為,發揮金融支持作用”三大方面,共計12條(下稱“北京12條”)。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期間,北京金融監管局對轄區內的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典當行、交易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及地方AMC等7+4類金融組織服務實體經濟均做出具體要求,並對各項監管指標優良、積極支持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的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及小貸公司等,表示將適當放寬監管要求。

除了對合規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放寬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融資外,“北京12條”對於各項監管指標優良、積極支持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的小貸公司的槓桿也做出了調整。

據北京金融監管局介紹,經各區金融主管部門初審並報該局批准後,其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餘額可放寬至不超過淨資產的3倍,單戶貸款餘額上限上調為不超過註冊資本的5%且不超過1000萬元,並允許在全市開展業務。

同時,按照“北京12條”的要求,北京將推進全程電子化,做好地方金融組織相關申請事項線上“一網通辦”,採取網上辦公方式,強化非現場監管。

此外,“北京12條”強調必須嚴守風險底線。地方金融組織支持疫情防控、履行社會責任、誠信行為表現等情況,將被納入監管評價。北京金融監管局表示,各區金融工作部門要強化屬地監管職責,密切關注疫情防控期間各類風險化解與處置進展情況,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做到及時掌握、儘早上報、有效應對,切實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事實上,從疫情暴發至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包括北京在內全國已有多地的金融監管部門印發相關文件,鼓勵轄區內金融機構降低費率、加強服務實體經濟。

3月20日,深圳金融監管局官網發佈《關於疫情期間調整商業保理行業部分監管要求的通知》。據悉,本次在可適當調整的監管指標包括槓桿比率、風險準備金計提比率等5項;同時,經深圳金融監管局的審核同意,合規的商業保理公司在風險可控、底層投資人可穿透的前提下,可通過前海金融資產交易所融資。

小貸方面,近期,廣東、山東、深圳等地明確表示,對疫情期間轄區內合規且符合條件的小貸公司,將放寬槓桿至5倍。3月19日,上海金融監管局也通過發佈《關於支持本市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地方資產管理等機構加大力度服務實體經濟的通知》表示,將適度提高小貸公司的融資倍數。對於上一年度現場檢查為第二類、監管評級為B類以上的小貸公司,且2020年以來新增業務對象50%以上為中小微企業的,經上海金融監管局及區主管部門核實後,通過發行債務融資工具、資產證券化產品融入資金的餘額不超過小貸款公司淨資產的3倍。

但記者注意到,對於合規融資租賃企業監管要求的調整,本次“北京12條”屬全國首次。

另據北京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官方披露,一週前,即3月24日上午,北京金融監管局召開視頻會議。會議聽取了關於全市小貸和融資擔保等行業的在線監測工作彙報。市金融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霍學文和黨組成員、副局長郝剛在當天的會議中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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