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北京银赫”开盘诈骗的第一天,利箭就首先发文《【曝光】北京银赫区块链公司冒充央企,国企涉嫌骗局!赶快远离!》揭露这个是骗局,然而这篇文章被微信公众平台误删,如果当初不删除这文章,或许有更多人不会被骗!当然微信公众平台是按照规定办事,我们也不能责怪。
利箭作为"互联网项目"骗局中的吹哨人,只希望有关的骗局文章在各种平台提醒时,不要因为骗子们提供了营业执照等各种手续投诉就删除文章,而要看骗子们是不是有涉嫌诈骗的行为?利箭文章只讲有没有诈骗的证据!一旦轻易删除,骗子们就会用这说事,就会助长骗子的嚣张气焰,让更多人被骗,请有关平台考虑这个问题!在此对微信公众平台长期对本号的指导与帮助以及辛勤的付出表示感谢!
利箭早就知道这个骗局的骨干们被抓获的消息,因为一些原因,不能报道而已,北京某银行还把利箭揭露的文章作为风控参考,利箭还与北京某银行风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交流了怎么认清骗子公司的方法?
北京某银行关注利箭文章,作为风控参考。
当时不少人认为利箭揭露"北京银赫"的文章被删除,是违规的原因,今天该是证明清白的时候了,这两天各大权威媒体都在报道这个骗局的公司骨干被判刑的消息。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涉非法传销金额达2.2亿元案件,对舒某佳等8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对汪某平等2名被告人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曾经用保时捷汽车在微信群里面对大家进行忽悠)
至案发,舒某佳等8名被告人假借区块链的名义,以推销“银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取得会员资格,并按照双轨制结构组成多层级,在全国发展6万余名会员,涉案资金高达2.2亿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舒某佳、江某明等人成立北京银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银赫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等,并以“北京银赫集团”和“北京银赫”的名义私自对外发行名为“银币”的虚拟货币。
其虚构“银币”的背景和发展前景,通过不断提升“银币”的价格和设置高额的动态奖励,利用互联网、微信、媒体、宣传会等渠道进行宣传,引诱他人投资购买100枚以上的“银币”而成为公司新会员,然后公司将相应“银币”数量拔付至会员账号中。
成为新会员后,便具备发展下线会员的资格。为激励会员不断发展新人加入,该组织设立销售激励机制,实行比例分成,甚至会员持“银币”达一定数量可获得不同价位的小车奖励。
2018年8月,被告人汪某平经人介绍承接了“北京银赫”软件开发和网站维护的业务,并将该业务交由其雇佣的被告人陶某虎及其团队完成,后又为“北京银赫”介绍了他方支付平台,为会员提现提供了途径。
被告人汪某平共计收取费用130万元,被告人陶某虎及其团队从被告人汪丰平处获得平台研发费用7万元,服务器租赁费用8万元,软件升级费用20万元。
经鉴定,被告人舒某佳、江某明等8人共计在湖南、河北、云南、贵州、黑龙江等省发展了306级会员,注册账户66140名。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5月5日止,“北京银赫”用于吸收会员资金的6个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入净额为2.2亿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某佳、江某明、孙某利、方某、闫某、李某飞、王某义、吉某平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主犯舒某佳和汪某明分别获刑6年和5年6个月,各处罚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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