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業績、信批違規 口罩股新綸科技被頂格罰款

中國網財經4月10日訊 (記者 趙戎 裡豫)此前紅火一時的口罩股新綸科技(002341.SZ)發佈公告稱,公司於4月9日接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虛構業務收入及利潤,且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和對外擔保,證監會擬給予新綸科技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侯毅及其他相關人等分別處以30萬-3萬元不等的罰款。

據天眼查顯示,新綸科技的主營業務為防靜電、潔淨室耗品的研發、生產、銷售;淨化工程的設計、施工、維護;超淨清洗服務。公司擁有日產20萬片口罩的產能,此前曾受熱捧。

2019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公司有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和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等問題。

2016年至2018年,新綸科技通過全資子公司新綸科技與自然人張和春控制的多家公司通過虛構貿易業務方式,虛增收入、成本及利潤。總計虛增收入超過7億元,虛增利潤達1.8億元。而同期公司利潤總額不過5.92億元。

其中2016年,公司虛增收入3.37億元,虛增採購成本2.49億元,虛增利潤0.76億元;2017年,虛增收入3.38億元,虛增採購成本2.44億元,虛增利潤0.93億元。

僅以利潤為例,2016年公司虛增的利潤佔當年利潤總額的142.73%,2017年佔比為50.67%。

此外,新綸科技還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等多項問題。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針對新綸科技涉嫌存在的違法事實,擬決定:對新綸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侯毅、傅博、高翔、馬素清、肖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15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罰款;對吳智華、侯海峰、王友倫、翁鐵建、傅加林、王鳳德、楊利、吉明、寧鍾、張天成、曾繼纓、厚飛、張冬紅、張橋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據瞭解,目前針對新綸科技的索賠已經展開,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目前有13名專業律師可代理該公司維權,平臺目前已收到278件針對新綸科技的維權,其中4件被律師接受。

本文源自中國網財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