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烟在迎春屋里生活艰苦,为什么不赶快结婚“离了这里就完了”?

​岫烟来到贾府,被贾母礼节性地挽留“你侄女儿也不必家去了,园子里住几天,逛逛再去”,又被王熙凤半嫁祸于人地塞到迎春屋里。

迎春屋里的“那些妈妈丫头,那一个是省事的,那一个是嘴里不尖的?”其情其状,从乳母偷了迎春的首饰去当当,和司棋大闹小厨房,就可以看出一二。岫烟住在这里,“不敢很使他们”,还得“拿出些钱来给他们打酒买点心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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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偏遇连阴雨。邢夫人吝啬,不愿资助兄嫂,就把主意打到侄女身上来:“姑妈打发人和我说,一个月用不了二两银子,叫我省一两给爹妈送出去”。弄得岫烟几乎衣食不周,连棉衣也当掉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既不便与姑妈邢夫人、表姐迎春公然翻脸,又不能挟制司棋王奶妈等丫鬟婆子,最好的办法就是一走了之。湘云就提出:“明儿也把他接到咱们苑里一处住去,岂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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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行的。虽然湘云颇有主人翁精神,但蘅芜苑名义上,还是宝钗的住所。而岫烟,是宝钗订了亲的堂弟媳妇。把衣服当到薛家的当铺,都可能会引起伙计们的取笑:“人没过来,衣裳先过来”了,要是自己本人直接住到宝钗屋里去,还不叫人们笑歪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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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未婚,是不能住过去的。那么,结婚不就行了?虽然薛家寄居在贾府,但在京中也有“几处房舍”,随便收拾一处让新婚夫妻住,不就行了?或者简单点,就在贾府给提供的“东北上一所幽静房舍”挤一挤。反正薛蝌是单身,加上岫烟主仆,也不过三个人。

一向周到的宝钗,也为此事为难,并且当面告诉岫烟:“(薛蝌)如今不先定了他妹妹的事,也断不敢先娶亲的”。薛蝌为什么不敢先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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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理解,是宝钗自己“大龄剩女”,所以不愿堂弟先结婚。但是后来推翻了自己的想法。事实上与宝钗年纪相仿的迎春,也真到第七十九回才结婚,还是“娶的日子甚急”。那么几年以前的宝钗,有什么“大龄剩女”的?既然自己没有心虚,干嘛要阻止岫烟早嫁?

不能尽快结婚的原因,就是宝钗对岫烟说的:“不先定了他妹妹的事,也断不敢先娶亲的”,问题出在薛蝌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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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蝌进京,公开的理由是送妹发嫁。这个理由有很多漏洞:梅家不在京中,为什么送妹发嫁要送到京中来?梅家后年才进京,送妹发嫁应该有充足的准备时间,为什么上路会那样匆忙“闻得王仁进京,他也带了妹子随后赶来”?既然来了,又有嫁妹的大事,为什么放着薛家的“几处房舍”不住,却要住到寄居的贾府来?

显然,“送妹发嫁”不过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与薛姨妈达成默契,要替代薛蟠、至少是部分替代薛蟠,来打理薛家在京中的生意,也就是替薛姨妈管理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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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真实理由是什么,公开的理由既然是“送妹发嫁”,此行肯定要带着宝琴的嫁妆,所以宝琴托词把“外国美人”写的诗留在了南京,黛玉就不信:“你这一来,你的这些东西未必放在家里”。因为这是宝琴的私人收藏,肯定要作为嫁妆的一部分带到夫家的。

除了这些新鲜的纪念品,宝琴的嫁妆里肯定还有值钱的东西。事实上古代女儿没有继承权,并不是一点财产也不给,而是在出嫁的时候就带走了应得的那部分财产。王熙凤就曾自诩:“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哪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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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琴进京待嫁,会带着财产做嫁妆;薛蝌并没有娶亲的安排,所以不会带娶这一份预算。进京以后是依靠伯母薛姨妈生活,虽然薛姨妈正与薛蝌合作,在他的婚礼一定会鼎力相助,但如果薛蝌娶亲在亲,仍不免让人怀疑,他会挪用宝琴的嫁妆作用婚费。尤其女方是“进京原仗的是邢夫人与他们治房舍,帮盘缠”的邢大舅夫妻,恐怕岫烟的嫁妆也需要男方代办。这一来就更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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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蝌与宝琴是亲兄妹,他们之间,也许不会计较。但薛蝌父死母病,不能不负起长兄的责任,替妹妹考虑将来:将来嫁到梅翰林家,被人家怀疑嫁妆不多、被兄长娶妾侵占了,宝琴如何自处?她怎么能像王熙凤一样自诩:“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哪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这可是她一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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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人们的闲言闲语,为了宝琴将来的幸福,也为了能挺直了腰杆做人,薛蝌必须等到妹妹嫁后,才敢考虑自己娶亲的事。这个道理,今天的人不懂,当时却无人不懂。

所以宝钗可以直言说出:“(薛蝌)如今不先定了他妹妹的事,也断不敢先娶亲的”。这是事实,而且是岫烟也能理解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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