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违规涉企收费?退还已收取费用

为全面清理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等违规涉企收费问题,省住建厅 15 日发布《关于清理排查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信息系统目录,逐一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

此次清理排查范围为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已运行或正在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包括电子政务系统、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等。

清理排查内容如下:

1。 信息系统管理情况。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及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系统间和运行各方特别是运行维护单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规采集和使用数据、人为操纵或修改数据等问题。

2。 涉企收费情况。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费用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的方式,违规将政府应承担的费用转嫁被监管企业的问题;是否存在运行维护单位依托信息系统垄断经营、捆绑服务,对被监管企业 “ 搭车 ” 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信息系统目录,逐一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管理不到位的要抓紧完善管理制度、修复管理漏洞,对违规涉企收费要坚决清理并退还已收取费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法追究责任。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密切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分析总结清理排查情况,系统梳理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健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模式及费用保障长效机制,防止发生违规涉企收费等问题。

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违规涉企收费?退还已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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