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购烟……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云南这些单位被通报

掌上春城讯5月4日,记者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获悉,近日,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发现以下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公款购烟……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云南这些单位被通报

1.省委省直机关工委2019年1月开支印制台历费240元。

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4日在厦门大学开展培训工作,将接送机费和当晚伙食费开成住宿费发票予以报销。

3.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2019年12月17日报销工作人员在深圳出差住宿费1人1晚438元,超标准88元。

4.昭通市昭阳区教育体育局2018年12月18日违规同城接待区防艾局、禁毒办相关人员。

5.昭通市昭阳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3月31日公务接待,违规提供酒水。

6.昭通市昭阳区老年人体育协会2019年7月29日工作用餐,违规提供香烟、酒水。

7.昭通市昭阳区第三小学2019年5月16日公务接待,违规提供酒水。

8.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7月16日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费2000元。

9.文山州丘北县平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11月18日接待县级部门8人就餐,陪同人员为8人;2019年12月5日接待县级部门5人就餐,陪同人员为5人。

10.文山州砚山县统计局2018年10月12日向2017年工会积极分子4人各奖励800元,超过了规定的奖励标准。

11.临沧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2019年6月8日公款购买大理V8啤酒1件、紫云烟2条、小黑江窖酒12瓶,共计342元。

12.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3月11日召集市级有关部门开展2020年药品采购配送企业调整资格审核,报销工作餐费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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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春城记者:张曦

责编:苏昊

编审:蔡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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