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价17亿!楼面价约10198元

断供近半年,珠海金湾航空新城终于有靓地挂拍了。


编辑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航空新城挂牌出让一幅占地约6.6 万㎡的用地。


据公告显示,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0-06的地块性质为二类居住、商务、商业还有城市道路。


该地块起拍价达17亿,折合楼面地价约10198元/㎡。


起价17亿!楼面价约10198元/㎡,金湾航空新城有靓地挂牌!


起价17亿!楼面价约10198元/㎡,金湾航空新城有靓地挂牌!

地块大概位置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容积率≤约2.52且>1.0,其中A区域容积率≤约2.27,C、E、G区域容积率≤约3.28且>1.0。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66691.69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138463.19平方米、商务≤18358.8平方米、商业≤9869.7平方米)。


3.外地企业、组织或个人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4.上述地块中B区域(用地面积3671.13平方米)、D区域(用地面积5937平方米)以及F区域(用地面积2552.22平方米)的道路及绿带已建成,竞得人在取得整宗土地产权后须将B区域、D区域、F区域用地及用地所建附着物产权无偿移交金湾区政府,由金湾区政府统一规划管理。


5.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面积,人才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15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配建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未达最高限价前无须配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6.上述地块须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产权的设施如下:C、E、G区:公共厕所(不少于1处,建筑面积约30-60平方米/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上述配建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湾区政府,并由金湾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金湾区政府;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下称“配建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产权归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7.上述配建住房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配建住房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发企业应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并由规划部门在出具审核意见时明确。


8.上述配建住房以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并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无偿交付。配建住房属分散建设的,在项目批准预售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


9.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20-06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0.上述地块A区域中建筑面积为18358.8平方米的商务功能部分为配建项目,需由竞得人建成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金湾区政府。


11.上述地块A区域中的配建项目投资强度(含地下)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不含土地出让金),配建不少于180个地下车位,设置独立大堂(不低于100平方米)及独立进出口,需具备多功能会议厅及食堂功能。配建项目投资强度未达到上述约定的,竞得人须按约定投资强度与实际投资强度差额的3倍向金湾区政府交纳罚金。


12.上述地块住宅功能总建筑面积的10%(即13847平方米),在配建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销售,并在办理报建手续时予以明确具体的单元及房号。


13.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14.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15.受让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6.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17.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