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貫徹落實司法體制改革提出的“探索建立法學專業學生、實習律師到法院、檢察院實習,擔任司法輔助人員制度”的精神,10月18日上午,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舉行實習律師任實習法官助理聘任儀式,由廈門市律師協會選派14名實習律師到湖裡法院擔任實習法官助理。廈門市司法局律師工作處調研員吳玉玲蒞會指導。
聘任儀式上,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凱娟與廈門市律師協會陳昱律師代表湖裡法院、廈門律協簽訂合作協議。
劉凱娟主任在會上宣讀了《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關於任命鄭麗婷等為實習法官助理的決定》。與會領導為14名實習法官助理發放聘書。
湖裡法院專門出臺《湖裡法院實習律師擔任實習法官助理管理辦法(試行)》對實習法官助理的選任條件和程序、職責、管理、保密迴避等都進行了詳細規定。
Q
實習律師到法院主要承擔哪些職責?
實習法官助理在實習導師的指導下,開展以下工作:
1、草擬法律文書;
2、參與組織庭前調解、庭前證據交換,審核訴訟材料、調查取證、保全執行、執行調查令、協商選定鑑定機構等庭前準備工作;
3、接待訴訟參與人;
4、參與撰寫與審判相關的調研、信息、宣傳工作;
5、完成實習導師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保證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進行。
Q
為規範實習律師行為,還制定了嚴格的“迴避”制度
1、實習法官助理在湖裡法院實習期間不得接受委託代理案件。如果涉及所在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案件,應當主動迴避,不得擔任案件的審判輔助工作。
2、實習法官助理在實習期屆滿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擔任實習期間其曾參與案件的代理人、辯護人。
3、實習法官助理應簽訂保守審判秘密的承諾書。
4、任期結束後,實習法官助理做好移交工作,提交工作移交表。
會上
各方代表都做了發言
實習法官助理
代表 陳金英
“我將珍惜本次學習機會,在工作中積極主動,多學多練,多嚴格要求自己。”
指導法官代表
邱燁
“我對實習律師擔任法官助理工作提出3 點盼望:一是要有責任意識;二是要遵守工作紀律;三要培養成效。希望更多志在法律事業的年輕律師能走進法院,一起實現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合作共贏。”
廈門市律師協會
律師代表 陳昱
“實習律師到法院擔任實習法官助理有利於創新律師培訓形式、拓寬律師培訓渠道,有效幫助實習律師熟悉訴訟程序、積累辦案經驗,也有利於增強法官與律師的相互理解,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也強調了實習律師在法院應當服從崗位安排,嚴格遵守法院審判、廉政、保密等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院黨組成員、
政治部主任
劉凱娟
“實習律師到法院擔任實習法官助理拓寬法院法官助理的來源渠道,推動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互動與交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