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特辑 · 奖章背后的故事 | 弘扬劳模精神 致敬最美劳动者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干事创业、拼搏奉献的决心信心,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水平,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警职工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甘肃省司法厅将陆续推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近年来获得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向身边的劳动模范学习,向劳模精神致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亿万劳动群众是主体力量”。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最美的劳动者。劳动模范身上体现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伟大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

伴随着甘肃司法行政事业的不断发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也涌现出了一代又一代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他们是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满腔热情,现在,请跟随我们一起走进奖章背后的故事……

李维

甘肃省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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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格言:

厚德载物,勤能补拙。

李维,男,汉族,1948年5月出生,1968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2008年8月退休,时任甘肃省定西监狱政治处副主任、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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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同志2005年4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先进工作者”称号;1993年被司法部监狱局评为“职工教育先进工作者”;1994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甘肃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997年被甘肃省机械工业总公司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李维同志在政工战线工作了近30年,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政工工作千头万绪,他总能剥茧抽丝的找到合适的工作方法,为此,他经常早上7点就到单位,晚上8点才回家,节假日、休息日也经常在单位加班。他虽然担任了领导职务,但好多工作都亲力亲为,小到报表统计,大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干净做事,清白做人”是他奉行的原则。他常说:“要管好人,首先要自身廉。”有些同志为了请他帮忙办事,会带着礼品来找他,他都严词拒绝。有位要求调动工作的同志趁他不在家,悄悄放下了礼品,第二天他硬是步行了十多里路打听到那位同志家里归还了礼品。

其实李维同志家庭负担很重,父母体弱多病且在农村生活,唯一的儿子由于幼年时高烧落下了残疾。但他克服了各种困难,全身心的投入到定西监狱干警、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中,当年他制定的制度和采用的工作方法,有些一直沿用至今。

李勇

甘肃省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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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格言:

“法者,法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

李勇,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系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终身名誉主任。2006年4月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律师,2010年4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6月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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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法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执业30多年来,李勇律师因循着伟大史学家司马迁的这一法治理念,曾先后代理了甘肃省公安厅原厅长贺某某受贿案;连城铝厂原厂长魏某某贪污受贿案;金昌市原秘书长张某某受贿案;兰州市原市长张某某受贿案;兰州市教育局原副局长曹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甘肃省委房产处原处长曹某某受贿案;震惊全国黑社会性质团伙李氏、陈氏、马冰冰等涉黑案件;甘肃省交通厅副厅长杨某某受贿案;甘肃省国土厅副厅长张某某受贿案;甘肃张某某永登“11.3”交通肇事案;震惊全国的“小芳”轮奸案;张掖市“4.23”张掖110巡警玩忽职守案等大案要案。李勇律师通过一个个案件的代理与辩护,彰显了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人生价值追求。

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李勇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多年来坚持扶危济困,为希望工程捐助2名失学儿童,多次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在他的组织和协调下,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甘肃省第一家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为农民工和社会弱势群体免费维权,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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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司法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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