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鐘:農用車、貨車違法載人危害大

每年春種、秋收時節,農用車、貨車載人現象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但農用車、貨車違法載人安全隱患大,極易引發群死群傷的事故後果。近日,吉林省乾安縣境內就發生一起這樣的交通事故:

4月15日5時30分,吉林省乾安縣境內503國道286公里處,一輛吉A號牌的小客車在自西向東行駛時,與對向一輛吉J小客車發生剮蹭,隨後又與一輛輕型貨車相撞,吉A與輕型貨車起火燃燒,造成包括吉A小客車駕駛人在內的12人死亡、4人受傷。

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鐘:農用車、貨車違法載人危害大

△ 事故現場

初步調查顯示,吉A小客車駕駛人涉嫌疲勞駕駛,在行駛中駛入對向車道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輕型貨車核載5人,實載15人,其中6人在駕駛室內,9人在防雨布遮蓋的車斗內,導致事故損害後果加重。調查顯示,事故發生前幾日,該貨車多次違法載人在周邊往返,所載人員為臨時短期僱傭栽種洋蔥的農民。

農用車、貨車違法載人 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農用車、貨車等車輛本來只能用來開展農業生產、運輸活動,違法載人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後果。

◆ 農用車違法載人,車輛側翻墜山坡致12死11傷

2019年5月12日,浙江台州溫嶺一輛農用車(變型拖拉機)違法搭載22人,行駛至溫嶺松門鎮甘岙山半山腰時側翻,墜至路側約4米深的山坡下,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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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車違法搭載13人,側翻致3死11傷

2018年9月25日,廣東省茂名高州市古丁鎮,陳某駕駛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非法搭載13名掃墓人員,在急彎下陡坡路段時,駛出馬路外碰撞房屋後側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11人受傷。

12人死亡交通事故敲警鐘:農用車、貨車違法載人危害大

農用車、貨車違法載人危害大

首先,農用車並不具備載客條件。農用車、貨車等車輛在設計和製造過程中,主要是為了滿足農業生產、貨物運輸等需求,本身沒有設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具備載客條件,不能載人。

其次,農用車安全性能較差。農用車、貨車等一般車身較大,重心偏高,車輛安全性能較差,特別是在違法載人的情況下,一旦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或發生側翻等事故時,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

因此,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於載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中有規定: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

。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最後提醒廣大農民朋友:農忙時節,農業生產活動增多,日常要將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切勿貪圖方便而搭乘貨車、農用車,以免造成嚴重的後果。

來源 | YiYa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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