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實施“352”強村行動 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安徽巢湖:實施“352”強村行動 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近日,巢湖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巢湖市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352”強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今年起,實施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352”強村行動,用3年時間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基層組織經濟基礎,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補上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短板,打造鄉村振興“巢湖樣板”。

《方案》提出,“352”強村行動,即力爭到2022年,年經營性收入10萬-20萬的村達到30%,基本消除年經營性收入低於10萬元的薄弱村;年經營性收入20萬-50萬的村達到50%;年經營性收入50萬以上的村達到20%。

安徽巢湖:實施“352”強村行動 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實現這一目標,巢湖市將指導各鄉鎮、村從發展物業經濟、深挖土地潛力、盤活存量資源、推動產業發展、拓展服務項目等5條途徑,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同時,整合資金,加大項目扶持力度,市財政每年安排20個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每個村給予50萬元項目資金扶持等;落實土地保障政策,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經濟薄弱村申報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給予村級項目獎補資金等;加強金融稅費支持,金融機構將對納入財政扶持並符合貸款准入條件的村集體經營性、服務類項目,給予信貸優先支持等;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支持工商資本下鄉進村等。

為確保扶持和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順利開展,巢湖市將加強組織領導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組織村企結對,強化督查考核,嚴格實行獎懲。《方案》明確,該項工作將納入年度綜合考核以及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對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務未完成或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對有關人員進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獎勵。 (嚴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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