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印發《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 供銷合字〔2020〕12號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印發《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 供銷合字〔2020〕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社,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各部局、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成員企業、各直屬事業單位、各主管社團:

《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意見》已經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六屆理事會第92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2020年4月2日


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關於實施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的戰略部署,深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服務鄉村振興戰略中的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按照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總社)六屆十一次理事會議要求,現就全面實施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供銷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要求,堅持改革強社、服務立社、夯基建社、以企興社、從嚴治社,緊緊圍繞“三農”工作大局和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為核心,以提升為農服務能力為根本,以發展壯大基層社、健全基層組織體系、完善聯合社指導服務體系和發揮社有企業支撐帶動作用為重點,著力夯實基層基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聯合合作,推動供銷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切實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二)目標任務。到2022年,供銷合作社基層基礎全面夯實,基層社數量質量和社有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為農服務實力明顯提升,雙線運行機制更加健全,成為服務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成為黨和政府“三農”工作的國家隊。

——與農民利益聯結更緊密。全系統基層社發展質量、數量、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基層社發展到3.9萬個,基本實現鄉鎮全覆蓋,農民社員超過800萬人(戶);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22萬個,建成農民合作社聯合社1萬個;農村綜合服務社發展到45萬個,行政村覆蓋率達到85%以上。

——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系基本形成,農業生產託管等社會化服務面積達到2.6億畝以上,建成農業生產服務中心1.5萬個、莊稼醫院7.3萬個,輻射帶動小農戶5000萬戶;連鎖經營網點發展到95萬個,規模服務優勢進一步發揮;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品牌廣泛推廣,社會形象和影響力不斷提升。

——市場運作更有效。各級聯合社治理效能更加高效,初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全面從嚴治社制度體系,基本建成社企分開、上下貫通、整體協調運轉的雙線運行機制;社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社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明顯提升,培育打造一批營業收入千億級社有龍頭企業和百億級行業骨幹企業。

二、聚焦與農民利益聯結更緊密,大力實施“基層社組織建設工程”和“千縣千社”振興計劃,夯實為農服務組織基礎

(一)大力推動基層社提質擴面。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無資產、無業務、無人員的“三無”基層社,亮出供銷合作社招牌,重建綜合經營設施,築牢為農服務陣地。採取縣社投資、財政扶持、社企共建等多種方式,改造升級薄弱基層社5000家,拓展經營服務功能,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按照“農民社員主體、自主經營實體、合作經濟組織聯合體和經濟實力強、服務能力強”的要求,創建2000家標杆基層社,示範引導基層社提質增效。服務鄉村振興大局,創新基層社發展方式,著力在鄉鎮基層社服務薄弱的中心村和農村社區,探索組建縣社入股領辦、村社共建、農民出資、農民主辦、“三會”制度規範的村級基層社,密切與農民組織和利益聯結,實現村級黨組織強基、村集體經濟壯大、農民收入增加和供銷合作社發展的多贏。

(二)積極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通過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每年領辦、創辦和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產權清晰、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引導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增強市場競爭和服務帶動能力,帶動小農戶融入農業產業鏈。省、市、縣級社要積極領辦創辦產業集中度高、帶動農民範圍廣的產業型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和服務能力強、社會影響力大的區域型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推進供銷合作社與農民合作社深度融合、協同發展。鼓勵基層社和社有企業按照《供銷合作社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規範(試行)》要求,直接出資入股創辦多種類型的農民合作社,延伸服務鏈條,拓展服務領域,加強規範管理,有針對性地為農民合作社提供代理記賬、檔案管理、政務代辦、項目申報、資金互助、業務培訓等服務。

(三)著力提高農村綜合服務社為農服務能力水平。按照《農村綜合服務社規範》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劃分與評定》標準,由省、市、縣級供銷合作社分別打造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社,帶動農村綜合服務社改造升級硬件設施,擴大經營業務範圍,統一品牌標識,統一服務標準,提升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度。以村莊規劃調整為契機,優化農村綜合服務社佈局,採取盤活資產改造和整合利用村居設施等方式新建一批農村綜合服務社,築牢服務鄉村振興的前沿陣地。積極融入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發展新型服務業態,建設村級電商服務站點,為農民提供“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積極拓展城鄉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建設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和經營服務綜合體,推進經營服務網點向城鄉社區延伸。

三、聚焦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全面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壯大提升為農服務實力

(一)積極發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因地制宜探索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不同實現方式和有效途徑,提煉總結成熟經驗,加快在全系統複製推廣。推動各級供銷合作社發揮流通優勢,與農民合作社及其聯合社、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加強資源整合、深化業務協同,共同打造為農服務綜合平臺。推動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通過領辦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整合成員農民合作社、金融機構等服務資源,為成員合作社及農民社員提供綜合服務。在有條件的地方爭取黨委政府支持,構建由供銷合作社牽頭、農民合作社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綜合合作新機制,匯聚各方服務資源,創新農業生產組織和服務方式,為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小農戶提供綜合服務。

(二)深入實施惠農服務平臺創建行動。強化市、縣聯合社資源統籌力度,創建縣有運營中心、鄉鎮有服務平臺、村有服務站點的縣域惠農服務網絡。依託市、縣社有龍頭企業,聯合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做實縣級運營中心服務功能,為惠農綜合服務網絡提供服務支撐。依託基層社打造農業生產服務中心、新型莊稼醫院、智能配肥站、產地收集市場等專業化服務設施,強化鄉鎮惠農服務平臺服務功能,提升農業生產、農產品流通、城鄉社區等服務能力。與村“兩委”合作,充分利用農村綜合服務社、農民合作社、村集體的設施,新建改造一批設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服務站點。全面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著重在832個國家級貧困縣特別是“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和52個脫貧攻堅重點縣打造惠農服務平臺,幫助農民增產增收。

(三)大力實施農業生產託管服務拓展行動。培育多元化託管服務主體,創建一批生產服務型基層社和農民合作社,推動社有企業開展託管服務,發展區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聯盟,打造現代農業服務骨幹力量。大力推廣多種託管服務方式,發展土地託管、代耕代種、聯耕聯種、統防統治等,在有條件的村探索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託管服務”。加大綠色生產技術集成推廣,開展多種形式的產銷對接,帶動小農戶獲得更多流通環節的增值收益。延伸託管服務鏈條,加強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電子商務、產業鏈金融等配套環節,形成規模服務優勢。

(四)著力培育供銷合作社服務品牌。加強“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宣傳推廣和使用管理,加大普及力度,防範非法冒用,提高供銷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會公信力。引導社有企業和農民合作社開展有機、綠色、無公害等產品質量認證與管理,規範產品和服務商標註冊,做好品牌運營和維護。深入實施“綠色農資”行動,加大農資直供力度,提升綠色農資產品供應比例,在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中築牢“綠色供銷”農資服務品牌。積極開展“質量興棉”行動,推進社有棉花企業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加快向現代綜合服務商轉型升級。大力推進“扶貧832平臺”和供銷e家電商平臺建設,積極開展產銷對接活動,健全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在城市居民中打響“放心供銷”服務品牌。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在鄉村生態振興中創建“美麗供銷”環保服務品牌。

四、聚焦市場運作更有效,進一步構建雙線運行機制,提升供銷合作社發展質量

(一)切實完善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各級聯合社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重要作用,以黨建促社建,推進全面從嚴治社。堅持聯合社為成員社服務、為基層社服務的工作導向,確保全系統目標同向、工作同步。督促各級聯合社定期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加快推進市、縣聯合社理事會、監事會建設。強化聯合社層級間聯繫,履行好行業管理、政策協調、資產監管、教育培訓職責,每年創建100家經濟實力強、為農服務水平高、運轉高效的縣級社。加強統籌協調,發揮組織體系和生產流通優勢,構建上下聯動的應急響應機制,形成整體合力,承擔社會責任。優化聯合社對成員社的綜合業績考核指標體系,推行成員社對聯合社的工作評價制度,更好推動上級聯合社改進工作。發揮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職責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投融資、全面預算、財務監督、風險防控等制度,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規範運行各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統籌用於基層社建設和為農服務。

(二)進一步打造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理順社企關係,實行社企分開,保障供銷合作社的出資人權益和社有企業的法人財產權與經營自主權。推進社有企業聯合合作在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上取得實質性進展,促進各類要素資源向為農服務優勢領域和骨幹企業集中。加快社有企業業態創新,開展項目共建,加大信息互聯,增強應對市場的靈敏性和抗風險能力。推進中國供銷集團、省級社有龍頭企業與市、縣級社有企業和基層社的股權聯結,在農產品銷售、日用消費品、農業生產服務、冷鏈物流、電子商務、再生資源等行業實現資金與項目的合作。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經營監督機制,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壓縮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

(三)積極推進涉農協同服務機制建設。各級供銷合作社要主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積極承擔相關服務職責或政府購買服務,努力成為黨和政府做好農業農村農民工作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加強與其他涉農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聯合合作,依託自身服務網絡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提升綜合服務能力。著力推進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服務對接,組織帶動小農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努力使小農戶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參與者和直接受益者。城市供銷合作社要發揮區位優勢,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經營網點建設,打通農產品從生產基地到市民餐桌的“最後一公里”,實現城鄉供銷合作社優勢互補,推進城鄉一體化和融合發展。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領導責任。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從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更好服務鄉村振興大局的高度,重視抓好培育壯大工程的組織實施。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建立各級聯合社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繫下級聯合社和基層社制度,做到精準指導、精準服務、精準支持。省級社要落實本地區工程實施的領導責任,加強整體謀劃,層層壓實責任,統籌推進組織、經營和服務體系建設;市級社要落實本地區工程實施的指導服務職責,加強資源整合;縣級社要落實培育壯大基層組織體系第一責任,用好基層社“一社一卡”信息化管理平臺,與基層社共建項目、共享網絡、共謀發展。

(二)分步推進實施。2020年6月底前,各省級社組織動員、全面部署,制定本地區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方案,細化本級和各市、縣承擔的三年任務目標,明確時序進度,推動培育壯大工程及時啟動、全面展開。2021年下半年,總社將通過交流檢查等方式總結各地經驗做法,推動培育壯大工程深入實施。2022年年底前,各地區開展自查評估,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項及時整改,對有關工作經驗進行梳理總結;總社對各地培育壯大工程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總結,宣傳先進典型,推廣成熟經驗做法。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供銷合作社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將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深化農業農村改革重點工作予以推進。各級聯合社建立合作發展基金,提取社有資本收益,爭取財政資金扶持,尋求社會支持,統籌用於基層社建設和為農服務。加強與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溝通協作,積極爭取國家職能部門和金融機構對供銷合作社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項目、資金和信貸支持,承接面向農村的公共服務。

(四)加強人才支撐。推動聯合社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社開展定點幫扶,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創造條件鼓勵村“兩委”負責人依照法定程序擔任基層社主任,加強對基層社負責人培訓,吸納有志投身供銷合作事業的農業職業經理人、農村青年、返鄉農民工、農技推廣人員、農產品經紀人、大中專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進入基層組織工作,用好“三支一扶”政策。在實施培育壯大工程中,及時發現、培養和使用人才。

(五)強化督導宣傳。總社和省級社要把培育壯大工程列入“十四五”總體規劃。各省級社要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每季度向總社報告一次工程進展情況。總社將省級社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列入綜合業績考核,開展專項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深入總結各地典型經驗和做法,多種方式加強宣傳和推廣,發揮好示範帶動作用。

(附件略)

來源:中國供銷合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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