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臨死之前立遺囑說,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兒子,遺腹子出生後卻是女孩,請問遺產要怎麼分配?

顧宇博


兒子女兒都享有同等權益,也就是都有同樣的繼承權。遺腹女兒更不可能對父親造成傷害,父親無權剝奪她的繼承權。若父親重男輕女剝奪女兒繼承權那是非法的,該遺囑屬無效遺囑。可根據繼承法分割遺產。

只是說明一下,我非律師,不懂法,只是根據常理髮表個人看法,一切遵照法律法規辦亊。同時最重要的是做一下親子鑑定,不管兒子和女兒是否是死者親生的。


山上人279


父親在臨死之前立遺囑,在還不知道是兒子,和是女兒的情況下,首先是想著有個兒子,所以才會把自己的財產寫成留給兒子,生下來是個女兒,也是女兒享受他的繼承權,沒有什麼能夠阻擋女兒不能繼承權的。


用戶張虎愛風水


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最高法《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規定,“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當從繼承人繼承遺產中扣回”

所以,被繼承人在立遺囑時,應當為腹中胎兒保留其繼承份額,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撫養子女的義務隨之消失,但對於胎兒出生後是活體的,遺囑不得侵害其生存的權利。因此,遺囑如果不給胎兒保留相應的份額,將導致遺囑部分無效,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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