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有一繼承人不同意怎麼辦?

蔣光登


您好!如果遺產繼承中有一個繼承人不同意,那麼只能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方式繼承;如果調解不成或不願意參與調解,那麼只能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繼承了。

第一,確認參與繼承手續的繼承人範圍

  • 根據繼承方式的不同,確認繼承人。如果去世人留下合法有效遺囑的話,那麼就按照遺囑執行,遺囑中所指定的就是財產受益人。

  • 如果去世人沒有留下遺囑,或者遺囑無效,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執行。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子女和配偶。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如果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在世的話,那麼則由所有在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繼承。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均不在世,那麼由在世的第二順序繼承人平分繼承

  • 如果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先於老人死亡的,那麼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也就是子女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以上三部分所提及的所有繼承人,必須對分配意見一致,才可以採取無爭議繼承的方式進行繼承。

第二,如果上述所提及的所有繼承人,對分配意見無法達成一致,那就只能採取有爭議繼承的方式完成繼承手續。

1、調解繼承。適用於繼承人間有些小爭議,並且願意接受第三方調解:

第一步,當事人向房產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進行人民調解,但必須保證當事人雙方都同意調解。

第二步,人民調解員會根據糾紛的不同情況,邀請其他相關人員,例如其他親屬、或社會公正人士,參與調解。若調解不成,就只能求助於訴訟解決糾紛。如果調解成功,可要求調解員出具調解協議書,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步,在之後的三十天內,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當地法院申請,對調解協議書進行司法確認。法院確認調解協議書的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後,出具民事裁定書。

第四步,當事人就可以憑民事裁定書至不動產交易大廳進行房產過戶。

2、訴訟繼承。適用於繼承人間有爭議,不願意接受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3、直接過戶。如果老人生前訂立了公證遺囑,那麼遺囑受益人可以嘗試先憑公證遺囑至不動產交易中心進行房屋過戶,根據各地政策不同,部分地區允許憑公證遺囑直接過戶的。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遺產繼承主要看遺產的繼承方式。

《繼承法》規定的遺產繼承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

若被繼承人留有遺囑,其遺產由你繼承。那按規定,該遺產則由你繼承,與對方同意不同意都沒有關係。當然,實踐中即便有遺囑,想要辦理遺產(房產)過戶,房管部門還是會要求其他繼承人到場簽字,其他繼承人不同意,不配合,確實將無法直接辦理過戶。這時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繼承問題,最後憑藉著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申請過戶。問題不大,只是程序及時間相對繁瑣一點。

若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那隻能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根據規定,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同等的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若各繼承人對於繼承的遺產份額存在爭議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例如有的認為應當多分或少分等情況。這時候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來認定繼承的遺產範圍,繼承人範圍,繼承的份額。


葉律師


遺產繼承中要注意好多問題:

一、遺產的範圍

只有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才能產生繼承的法律效力。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和其他人的資產混在一起,其他人肯定不同意的。

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甚至涉及一些比較難以分割的股權、債權等。

所以只有把被繼承人的遺產分清楚才好繼承。

二、有沒有遺囑?

如果有遺囑而且有效,那就要按照遺囑繼承處理,或許有的繼承人沒有分得遺產,那也沒有辦法。

三、沒有遺囑、也沒有遺贈,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法律規定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那就沒有第二順序繼承人的事了,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一般均分,除非能證明有人對被繼承人多盡了贍養義務,或有人對被繼承人少盡、未盡贍養義務。

四、被繼承人生前有債務的,繼承人應該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債務。

如果,還有繼承人對繼承順序或份額不滿意,就只能訴訟了,讓法院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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