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尽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早已人尽皆知
随着,五一假期的到来
仍然有部分司机心存侥幸
今天,大田交警曝光3起酒驾案例
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切莫开车
2020年5月01日22时15分当事人郑某容(女 ,准驾车型:无)驾驶大田临时XX727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田湖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1.1mg/100ml。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1300元。
2020年5月01日22时35分当事人陈某术(男,准驾车型:E)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田凤湖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4.1mg/100ml。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
2020年5月01日21时16分当事人严某顺(男,准驾车型:B2E)驾驶粤ARXXE9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大田凤湖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2.5mg/100ml。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
看完案例后,交警提醒您
广大驾驶人朋友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切莫酒后驾驶
即使只是喝了一杯
也不要开车上路
因为
交警蜀黍风里雨里会在各大路口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