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出嫁女没有怎么办?

用户9556647740165


没迁外嫁女可以分,其子女跟母姓也可以分。

这几年外嫁女不迁户口,严重打乱宗族文化秩序。现在村民免了公粮任务粮和其它杂费,剩下的是对根文化活动义务。所以就是以义务来确定村民有无份分,而不是以男女平等来分。利己主义风盛行,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秩序,希望对此有关法律修改对千年文化民俗不利影响。


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善利


出嫁女如果村里仍有土地的话应该和其他村民享受一样领取生活费的待遇,因为她的地也一样被征收了。


雨后彩虹一显荣


您只说了问题,但是重点你没有提到,在没有了解到这个重点前,所有的回答都没有依据。

这个重点是什么呢?重点就是女儿的户口有没有迁走!为什么这样问呢?我来给大家详细说说。

题主所说的村里发放生活费,是因为村民的“口粮地”或者是村集体剩余的地被征收。

只有属于本村的农业人口,才有权利分得土地。

也就是说,虽然女儿出嫁了,但只要是她的户口还在村里,那么她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生活费。

我们这里有个一模一样的例子:

我们这里有个村,因为村子附近有两个大型工厂企业,工厂占用村里的土地,村里和他们签订合同,每年由企业向村委支付相应的土地租赁费用,他们村每个人一年能够分2万元左右。

村委分钱,自然是按照户口来分,只要是本村的农业户口,只看户口不看人,一律分钱。

这种情况,导致本村出现了一个异常情况,就是本村姑娘同外村小伙结婚后,本人户口不但不迁出,还把老公的户口也调到村里,这样小两口就可以分得两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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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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