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宿州城隍廟張紅英尋釁滋事案開庭審理!

2019年4月18日,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紅英尋釁滋事案。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區直機關幹部、社會群眾共100餘人參加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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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紅英於2016年2月至2018年7月期間,未取得行政許可,採取堵路、攔截等方法,僱傭他人在埇橋區城隍廟商城門前非法收取停車費。因部分被害人懾於其網絡惡名“火雲邪神”及其現實的人身危險性等,被迫交停車費。被告人張紅英對不願交停車費的被害人採取毆打、辱罵、追逐、恐嚇等非法手段強行索要停車費,合計人民幣20餘萬元。

被告人張紅英還對周圍商戶採取任意損毀物品等手段,強行索要停車服務費。2012年,被害人趙某因張紅英索要高額房租費而不願再繼續租賃張紅英的門面,被告人張紅英帶人砸了被害人的裝飾,亦不退還房租費及4萬元押金。被害人趙某為避免擴大損失,於2013年被迫交給被告人張紅英所謂的停車服務費人民幣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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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紅英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多次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多次強行索要、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對張紅英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調查,公訴機關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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