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再次涉案,尋釁滋事能否翻盤?


孫大午再次涉案,尋釁滋事能否翻盤?

11月11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通報,經偵查,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午集團")孫大午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2020年11月11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孫大午等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而17年前,孫大午曾因非法集資罪名被收押,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此案在當時引起法律界、企業界的極大爭議,罪與非罪成為激辯的焦點。

而此次孫大午再次涉案,而且罪名是極易引起爭議的尋釁滋事罪,再次引發各界關注。

從草根到首富

孫大午的微博顯示,11月10日下午14點時,其曾發佈一則微博稱"中午來大午食品公司品嚐大午燻雞,不錯"。

而11日,孫大午就被採取強制措施。由此顯示,孫大午案事發突然,此前毫無徵兆。

孫大午為大午集團的董事長及第一大股東,曾被稱為"河北首富",持有大午集團43.75%的股權。

大午集團成立於1995年,註冊資本為8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孫萌,此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孫大午為大午集團的董事長及第一大股東,持有大午集團43.75%的股權。

孫大午出身貧寒,父母以撿破爛為生。孫大午夫妻倆以養雞起家,他的企業大午集團集一度擁有16個廠和一所學校,年產值過億。他自稱是一個堅定的"人民公社"的信仰者,在企業內實行"烏托邦"的實驗。職工和村民每月只用1元,便可享受合作醫療。

孫大午辦企業過程中,最頭痛的事情是無處貸款。儘管他曾在銀行工作過,但是,求貸仍然很難,他後來透露說:"好企業根本貸不出款來,怎麼貸呢?大約是10%-15%的回扣"。一腦門子理想主義的孫大午也曾經為了貸款彎過一次腰,有一年,大午集團要投資一千畝的葡萄園,需要貸款600萬。當時,有人即勸孫大午走走後門,孫大午被說服了,給當地信用社的領導送去了1萬元,但是,1萬元沒辦成事,孫很氣憤,非要將這1萬塊要回來,最後要回了6000元。從此之後,孫與當地信用社徹底絕緣。

為了自救,從1995年開始,孫大午想到了從親戚那裡籌錢,由大午集團出具借據,承諾給以一定的利息。這種模式後來拷貝給了大午的員工,在大午1300名員工中,共有900餘名把錢借給——或者說存給了大午集團,這些員工的親戚又帶來了1000家儲戶,然後戶戶相傳,儲戶逐漸擴大到了附近的幾個村莊,最終逐漸形成了4600戶的規模。

在擔任董事長期間,孫大午自學不綴,並於1996年6月獲頒河北省養雞狀元榮譽,併成為中國五百大私營企業之一,孫大午也獲選為保定市人大代表。

2001年,孫大午除了大午集團董事長外,亦兼任大午學校校長。2002年10月,被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聘請為高級研究員。

目前,大午集團旗下子公司眾多,涉及生豬養殖、文化傳播、醫療器械、電子商務等多個領域。

17年前往事

孫大午此前因發生於2003年的"孫大午案"而為人所熟知。2003年5月29日,孫大午被指向3000多戶農民借款達1.8億元,以非法集資的罪名被收押,他的兩位弟弟大午集團副董事長孫志華與總經理孫德華以及財務處長也都被扣留。

最終他被徐水區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罰金10萬元,大午集團同時也被判處罰金三十萬元。

當時此案件在全國引起很大轟動,金融界對案件的定性爭論也相當激烈。知名財經作家吳曉波在《激盪三十年》裡這樣描述:這一年,河北徐水縣農民企業家孫大午因為在附近村莊搞"金融互助社"被捕,罪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不過,關於孫大午是否有罪,在法律學界引起廣泛議論,同時,包括柳傳志、巴曙松在內的眾多商界及學界人士也針對此案發聲。

對於判決,孫大午表示:"我無罪,但我服法"。

據《南方週末》報道,孫大午從看守所出來當天,杜潤生(曾任國家農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書記處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保育鈞(曾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華民營企業聯合會會長)等人專程過來看他,孫大午有些沉默,只是一杯接一杯喝酒,菜幾乎都沒動。

而這次,孫大午17年後再次涉案,罪名與之前不同,讓民營企業家擔憂的是,孫大午涉及的罪名是尋釁滋事和破壞生產經營,這些罪名都極為籠統。

孫大午還會再次獲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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