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具备防范意识,成功讨要销售提成、工资共计44万

作为一名长期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律师,见过太多当事人因为无法提供证据而败诉,这里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不够,不能够做到提前预防和准备。

下面这个故事中的C某,正是因为有这种提前防范的意识,成功为自己追回销售提成、工资差额等费用共计44万余元。

公司停业开始裁员

公布统一补偿标准:N+1、近3月未发工资、当年绩效工资、提成(销售人员)

偏偏到了C某这里就变了

因为按照标准计算,公司需要拿出69万给他

于是公司先用第一个理由:总金额太高,让他少要些——没谈拢

再来第二个理由:兼职不能兼薪

劳动合同约定C某担任总助岗位,后来又兼任销售工作,一个人不能拿两份工资

乍然一听,这理由竟然让人有些不知如何反驳

本想平顺快速解决问题,C某决定妥协

无奈公司太苛刻,只同意给25万

那就仲裁吧

从立案、两次开庭再到结案

公司需要支付销售提成、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差额等金额44万余元

员工具备防范意识,成功讨要销售提成、工资共计44万

防患于未然:劳动者成功讨要销售提成、工资

这个案子中的C某在第一次跟公司沟通解除补偿后,就已经意识到,想要拿到自己全部应得的补偿,很大概率都要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于是C某与我联系,及时寻求律师的专业建议,提前搜集、固定证据,而事实证明,本案开庭后,公司也感慨C某的证据准备的非常充分、全面,自然案件也是大获全胜。

通过C某这个事情,我不仅想起几个月前,一家公司的前人力资源总监来律所找我,她因被公司解雇,自己做仲裁又输了,于是想委托我代理她的劳动争议案件。

在我看过她的裁决书和了解这个案子的情况后,我不无遗憾,但也只能很明确地告诉她:这个案子赢不了,因为一切都已经做死了。

之后我把案子为什么已无翻盘可能的原由给她解释清楚,她委屈的哭了,委屈自己有理却打不赢官司,也委屈事情到现在已无转圜的余地了。

对于打官司而言,适用法律、逻辑关系、证据链的搭建与使用、诉讼策略与经验、庭审技巧,甚至细节到诉讼的时间点等一应事情都是不可或缺的,但这位人力资源总监却都不明白,我问她为什么一开始不委托律师处理呢?她说觉得劳动争议是小案子,而且法条也看过了,觉得自己都懂了,完全可以应付,但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作为律师,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机械的理解完法条就去打官司了,结果乱拳没打死老师傅,自己伤重不治的倒比比皆是。

打官司跟治病是同样的道理,即便是小小的感冒,也有自己乱吃药吃去见佛祖的;小小的阑尾炎手术也有要人命的时候。

“术业有专攻”,律师会对当事人负责,但前提是当事人要对自己有一颗负责的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