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建立存量商品房價格引導制度,成都增值稅“2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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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將建立存量商品房價格引導制度,成都增值稅“2改5”


成都樓市新政:增值稅“2改5”力挺無房家庭


9月14日,成都市政府發佈《關於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共15條內容,包含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持續開展市場整頓等內容。重點內容如下:


1、在加強土地市場調控方面,明確表示要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其中,住宅用地佔經營性用地的比重不低於60%,供需緊張區域不低於70%,優先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

2、在落實金融審慎管理方面,新政強調繼續執行好差別化信貸政策,嚴格審查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嚴防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違規挪用於購房。 

3、在完善住房調控政策方面的新政是這次系列新政影響最大最直接的政策。提高公證搖號中棚改、無房居民家庭優先的比例,棚改優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無房居民家庭優先最低比例由棚改優先後剩餘房源的50%提高到60%。

4、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徵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來源:一點成都)


點評:2個月的時間,已有11城出臺新政。此次成都的政策對於保護支持剛需,打擊投機炒房的意圖非常明顯,加上此前成都3年限售政策,預計未來一段時間,對市場的影響將會逐漸顯現。


鄭州人才新政:購房補貼最高300萬元


9月16日,鄭州市委、市政府發佈了共同印發的《關於實施“黃河人才計劃”加快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這是繼2015年“1125聚才計劃”、2017年“智匯鄭州”人才工程之後,推出“3.0版”鄭州人才新政。


在住房補貼方面,對A、B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300萬元、150萬元的首次購房補貼或提供不超過2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對C、D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首次購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和“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首次購房補貼。(來源:鄭州新聞廣播)


點評:種好梧桐樹,只待鳳飛來。近兩年來,各城市吸納人才的政策層出不盡,但吸引人才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通過各種途徑來留住人才。對引進頂尖人才、培育高端產業,鄭州可謂誠意滿滿。


銀保監會:小額貸款公司貸款 嚴禁用於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


9月16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監控貸款用途。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並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來源:中國網地產)


點評:此次發佈通知,明確了不得觸碰的“紅線”,小貸公司行業將迎來進一步規範。防止資金違規進入地產引起炒作,有利於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阿里聯手易居 推出“天貓好房”


9月16日,阿里巴巴聯手易居,宣佈正式成立房產部門,推出“天貓好房”平臺,並稱天貓好房至少在未來3年內不賺錢,所有收入100%補貼購房者。同時,天貓還與易居一起發佈“不動產交易協作機制”(ETC),該機制將基於新的產品升級,提供新房、二手房、特價房和拍賣房四大交易場景,承載房產線上交易過程的多項服務功能。(來源:搜狐網)


點評:房產“線上+線下”的交易方式已成為趨勢,此次阿里巴巴聯手易居,無疑是業內參與主體的升級版,也是技術、資金和業務實力的強強聯合,合體之後將對行業產生何種影響我們拭目以待吧。


廣州頒佈金融支持灣區66條措施 鼓勵開展房地產REITs試點等


9月16日,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行動方案》。《行動方案》包括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平臺建設,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推進穗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6個方面,共計66條措施。


方案中提到,允許港澳居民將其在大灣區內地購買的自住住宅抵押給港澳銀行,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購房。同時,針對大灣區居民和企業需求開展跨境資產管理、財富管理業務和產品創新,鼓勵在穗金融機構依託港澳金融市場積極開展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等試點及基金互認工作。(來源:觀點地產網)


點評:在粵港澳大灣區內,有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此次金融支持,將有利於完善內地與港澳的經濟脈絡,更有助於促進灣區一體化發展。方案提到的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購房,開展房地產REITs試點等將會加大港澳人才的吸引力度。


深圳:將建立存量商品房價格引導制度


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發佈《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共九章108條。該辦法適用於本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經紀、估價、房屋租賃等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有幾大值得關注的亮點:


1、預售條件提高:7層以下(含)的商品房項目已封頂;7層以上的商品房項目已完成地面以上2/3層,裝配式建築項目已完成地面以上1/3層數;

2、新房嚴禁內部認籌:新房取得預售證或現售備案後,房企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佈全部商品房信息和銷售的時間、地點、方式及價格,並公開對外銷售;

3、嚴禁捂盤惜售:新房取得預售許可或辦理現售價格備案後,未一次性公開對外銷售,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截留房源;

4、穩定二手房價:市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房地產交易價格監測制度,並可以根據房地產交易價格異常波動情況,適時採取必要措施穩定房地產交易的價格水平;

5、存量商品住房買賣的合理價格引導機制,定期發佈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合理成交價格。對於社會關注度較高、價格波動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項目,市主管部門及時發佈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6、交易金融行為監管:依法對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中介機構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租賃企業、經紀和估價機構實施的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來源:觀點地產網)


點評:深圳將全方位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立法保障市場的平穩發展,未來深圳人買賣新房、二手房、租房等規則都將發生改變。年前深圳部分業主掛出遠超歷史成交記錄的“超高”掛牌價,對市場造成了“恐慌”,以後將不會再有,以後將不會再有,此舉對於深圳的房地產市場長遠而言,是非常有益的。


松山湖擬將實行彈性年期供地 原則上不得超過20年


9月18日,松山湖管委會發布關於《東莞松山湖產業用地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稿)》、《東莞松山湖產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實施細則》和《東莞松山湖企業聯合申請產業用地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擬對招商管理範圍、土地資源條件進行新調整,進一步規範和細化園區產業用地的管理,擬開展彈性年期供地、先租後讓、聯合競買等新型供地模式。


重點如下:

1、東部工業園企石片、松山湖科學城片正式納入松山湖招商管理範疇。

2、松山湖管理區域內的工業用地和科研用地將探索靈活供地模式,包括但不限於彈性年期供地、先租後讓、聯合競買等。

3、彈性年期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原則上不得超過20年,市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最高不超過50年。

4、工業用地及科研用地原則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用作開發產業園及其他非產業用途,不得改作商業、居住用途。(來源:焦點東莞)


點評:這個文件主要是在於統籌整合產業或工業用地,不需要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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