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內蒙古將嚴肅追究殺人犯巴圖孟和“紙面服刑”15年問題

殺人犯巴圖孟和“紙面服刑”15年怪事經報道後,引起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地方政法部門表示將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回應社會關切。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瞭解到,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聯合自治區紀委監委、檢察、法院、公安、司法、監獄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9月4日已抵達呼倫貝爾市開展工作。

呼倫貝爾市委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感謝媒體的監督報道,市委對此高度重視,市裡也已成立查處此事的工作專班,重新全面核查、調查該案;該案性質惡劣,目前各工作組正在緊張推進中,這絕不是終點,將一查到底。

上述兩級政法部門表示,將堅決查清有關問題,還被害人以公道;調查結束後,將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情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回應社會關切。

【案件背景】

1992年5月12日,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縣)西烏珠爾蘇木(鄉)薩如拉塔拉嘎查(村)青年白永春,被同嘎查青年巴圖孟和捅了三刀,不治而亡。1993年6月9日,當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巴圖孟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判決生效後,殺人犯並未服刑,而是在旗公安局看守所被“保外就醫”。

之後,巴圖孟和被“一保了之”--並未按保外就醫規定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報到和接受管理,而是基本如正常人一樣生活。2007年5月13日、即案發後15年整的日子,巴圖孟和與其母親到旗公安局看守所,憑當年法院的判決書順利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就這樣,巴圖孟和在紙面上“服”完了15年的刑期。

此後,巴圖孟和搖身一變成為村幹部,還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當選為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9月4日,巴圖孟和因涉嫌貪汙犯罪被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2018年1月,巴圖孟和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被害人白永春的照片。(被害人的母親韓傑老人提供)

被害人白永春的照片。(被害人的母親韓傑老人提供)

從1993年起,被害人白永春的母親韓傑一直在四處上訪為兒子討公道。今年74歲的韓傑表示,決心要讓那些導致犯罪分子曾逍遙法外的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否則“死不瞑目”。

出品人:孫志平

監製:張平鋒

製片人:李傑

記者:鄒儉樸 賈立君 劉懿德 葉紫嫣

新華社音視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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