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屏南縣壽山白玉經嶺下至東峰公路工程(壽山至雙溪段)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閩政文〔2020〕168號

屏南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屏南縣壽山白玉經嶺下至東峰公路工程(壽山至雙溪段)建設項目用地的請示》(屏政〔2020〕1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核減項目用地1.7166公頃。核定將屏南縣境內農用地47.7332公頃(其中耕地7.8533公頃)、未利用地4.498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核定徵收屏南縣壽山鄉硋窯村水田0.5427公頃、旱地0.7695公頃、園地0.1128公頃、林地0.4381公頃、其他農用地0.1385公頃、未利用土地1.486公頃,普嶺村水田1.8153公頃、旱地0.0747公頃、園地0.3832公頃、林地4.8896公頃、其他農用地0.7342公頃、其他土地0.0996公頃、未利用土地0.8098公頃,壽山村水田0.9309公頃、旱地0.1264公頃、園地0.2189公頃、林地2.0375公頃、其他農用地0.404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566公頃、其他土地0.0269公頃、未利用土地0.4006公頃,雙溪鎮雙溪社區水田0.1245公頃、園地0.0507公頃、林地1.1291公頃、其他農用地0.1166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1218公頃、未利用土地0.6245公頃,峭頂村水田0.022公頃、林地5.7331公頃、其他農用地0.0058公頃、其他土地0.0467公頃,上七房村水田2.1819公頃、旱地0.2084公頃、園地1.4824公頃、林地19.3963公頃、其他農用地0.6694公頃、其他土地0.2193公頃、未利用土地0.4115公頃,下七房村水田1.057公頃、園地0.3506公頃、林地1.2747公頃、其他農用地0.3144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988公頃、其他土地0.0024公頃、未利用土地0.3264公頃,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52.4641公頃;使用國有交通運輸用地4.7939公頃、其他土地0.0444公頃。合計徵收(使用)土地57.3024公頃,以劃撥方式提供,作為屏南縣壽山白玉經嶺下至東峰公路工程(壽山至雙溪段)建設用地。

二、屏南縣人民政府須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徵地,切實做好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屏南縣人民政府須依法辦理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及供地的具體手續。

四、屏南縣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要求,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用地,嚴格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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