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新寧縣公安局對外發布,該縣金石鎮居民許某江因涉嫌非法持有彈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新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辦案民介紹,今年2月17日,他們在辦理霍某非法經營案依法對該案犯罪嫌疑人霍某住宅進行搜查時,在其丈夫許某江放置在住宅臥室保險櫃的私人抽屜內查獲一盒子彈,共計70發。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不露聲色,決定先從外圍清掃戰場、收集固定證據。
次日,辦案民警將查獲的子彈送至邵陽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進行鑑定。經鑑定,查獲的70發子彈均認定為51式7.62mm制式手槍彈。
同時,辦案民警對該案開展縝密偵查,4月16日,在確切掌握了嫌疑人許某江的犯罪事實後,民警將其抓獲歸案。面對鐵證,許某江如實供述了自己非法持有彈藥的犯罪事實。
現查明,許某江將70發51式7.62mm制式手槍彈放置在其住宅臥室保險櫃的私人抽屜內進行保管,放置子彈的抽屜系許某江單獨使用。另查明,該子彈系許某江父親許某和生前所留遺物。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紅網新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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