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個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長期暴晒易炸

  日前,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將大量廢舊滅火器丟棄在縉雲與蓮都交界處公路邊的山溝裡,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上百個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長期暴曬易炸

  4月13日,縉雲縣消防救援大隊工作人員前往現場,發現有大量的廢舊滅火器被丟棄在路邊的山溝裡。大部分滅火器瓶體已鏽跡斑斑,主要為水基型和乾粉滅火器,工作人員拿起幾個滅火器,發現全部都已過使用期,一般都為2005年生產,部分還有壓力,個別還處於超壓狀態。超壓且過期的滅火器,長期暴曬容易造成鋼瓶爆炸。

​上百個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長期暴曬易炸

  “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期限,最多不能超過10年,水基型滅火器不超過6年,二氧化碳型滅火器不超過12年。”縉雲縣消防救援大隊姚堅參參謀告訴記者。

  隨後,浙江翔龍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將把丟棄在這裡的180個滅火器運回公司,進行專業化拆卸處理。

​上百個廢舊滅火器被丟路邊,長期暴曬易炸

  在搬運期間,浙江翔龍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徐浩富告訴記者,報廢的滅火器必須送到正規的廠家進行報廢,不能隨意丟棄。處置廢棄滅火器要先把氣頭卸掉,把壓力卸掉,再把裡面粉抽掉,把滅火器瓶體打孔再壓扁。這批滅火器可能是某個單位為了逃避報廢滅火器的處置費用,才被丟棄在這裡的。處置報廢滅火器的費用是8000元1噸左右,向這種4KG的一個差不多要30至40元。

  消防部門提醒,報廢滅火器應回收到生產廠家或正規消防產品檢測維修中心集中處理,已報廢的滅火器應進行卸壓、打孔、徹底拆除鋼瓶等方面處理。如果處置方法不當,易引發爆炸,因此切勿擅自處理。

  通訊員 湯鵬 陳慧瑩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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