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0”丨銀川又推三大人才新政,最高獲50萬元補助!(附申報條件)

4月17日,寧夏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最新全區新冠肺炎疫情通報。

截至2020年4月16日24時,連續4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無無症狀感染者報告。全區累計報告確診病例75例(含境外輸入病例3例),已全部治癒出院。無疑似病例。

4月16日,記者從銀川市委人才工作局獲悉,繼去年出臺“1+2+7”一攬子人才新政向全國求賢后,日前銀川市再次印發《2020年度銀川市優秀返鄉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評選補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返鄉人才創業項目評選方案》)、《2020年度銀川市優秀技能人才培養基地認定支持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支持方案》)、《2020年度銀川市優秀引才機構和個人評選獎勵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評選獎勵方案》),圍繞全市重點產業用真金白銀深挖引才育才潛能,激發產業發展動能,助力“綠色、高端、和諧、宜居”美麗新銀川建設。

返鄉人才創新創業最高可獲50萬元補助

為鼓勵和支持“塞上驕子”、海外留學人員等返鄉人才在銀創新創業,《返鄉人才創業項目評選方案》根據返鄉人才在銀創新創業項目申報的營業收入、納稅及吸納就業人員情況,分三類給予項目補助,最高可獲50萬元。此外,獲得補助支持的優秀返鄉人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引領、“人才小高地”建設、學術技術帶頭人儲備、“雙創”人才培養和技能人才培養等“五大人才工程”,並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第一類

補助金:40萬-50萬元

上一年度或前3年平均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上,或納稅150萬元以上,或吸納就業人員100人以上的項目。

第二類

補助金:20萬-40萬元

上一年度或前3年平均營業收入1500萬元以上,或納稅80萬元以上,或吸納就業人員50人以上的項目。

第三類

補助金:5萬-20萬元

上一年度或前3年平均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或納稅30萬元以上,或吸納就業人員10人以上的項目。

申報對象

返鄉回銀創新創業的優秀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申報:

1.在區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學習歸來的寧夏籍學生(自申報通知下發之日起畢業不超過5年的畢業生);

2.近3年在區外工作且在當地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寧夏籍人才;

3.在區外自主創業(含企業法人、所有人、股東或合夥人)且企業近2年正常納稅的寧夏籍人才;

4.曾來寧工作、從軍、學習或直系親屬在寧工作生活的各類優秀人才。

參評條件

1.申請優秀返鄉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補助的人才須為申請企業法人、所有人、股東或合夥人;

2.申請企業須在銀川依法登記註冊並連續正常營業6個月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申請項目要符合銀川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省(區)、市相關產業、環保、安全等政策,具有一定市場潛力併產生一定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等。

4.每名返鄉人才只能申報1個創新創業項目。

優秀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最高可獲50萬元經費支持

《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支持方案》旨在鼓勵和支持職業(技工)院校、實習實訓基地、社會培訓機構大力培養符合銀川市產業發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凡在銀川市依法登記註冊的職業(技工)院校、實習實訓基地、社會培訓機構等均可申報,認定的人才培養基地需結合銀川市重點產業發展的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和企業發展需求培養人才。

A++級 支持經費:40萬-50萬元

A++級優秀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需具備每年開展技能型人才培訓(獲得學歷證或技能證)不少於2000人,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委培式”技能培訓,每年為銀川市企業成功推薦就業的技能人才不少於300人(簽訂就業合同並工作半年以上)等條件。

A+級 支持經費:20萬-40萬元

A+級優秀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需具備每年開展技能型人才培訓(獲得學歷證或技能證)不少於1000人,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人才培養工作,每年為銀川市企業成功推薦就業的技能人才不少於200人(簽訂就業合同並工作半年以上)等條件。

A級 支持經費:10萬-20萬元

A級優秀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需具備每年開展技能型人才培訓(獲得學歷證或技能證)不少於500人,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人才培養工作,每年為銀川市企業成功推薦就業的技能人才不少於100人(簽訂就業合同並工作半年以上)等條件。

已認定為國家級、自治區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的,可依據基地技能人才培養成效申報認定A++、A+及A級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引才機構實行積分制,100分以上獎勵20萬元

《評選獎勵方案》明確,銀川市對引才機構和個人採取積分制評選,按照100分及以上、80分至99分、60分至79分、30分至59分四個層次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根據《評選獎勵方案》,依法登記註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人才引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疫情防控期間幫助企業解決人才招聘和用工問題的引才機構和個人都可申報積分。柔性引進人才也可獲得積分。

引進的人才應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從銀川市以外全職或柔性引進的人才,目前仍在銀工作,服務單位應為銀川市屬各級各類行政企事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等。招聘的產業工人為2020年2月3日以來到本市企業就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6個月以上)並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不受上述認定條件限制。

來源:寧夏日報客戶端

記者:沈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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