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檢察院檢察長張海濤出庭支持公訴一口罩詐騙案

沭陽縣檢察院檢察長張海濤出庭支持公訴一口罩詐騙案

“被告人凌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近日,沭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凌某某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沭陽縣檢察院檢察長張海濤出庭支持公訴。

沭陽縣檢察院檢察長張海濤出庭支持公訴一口罩詐騙案

經審查查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凌某某利用被害人急於購買口罩的心理,在沒有現貨和相應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等社交平臺發佈現貨口罩待售的虛假信息,採取打印併發送快遞單號等方式騙取被害人信任,先後7次騙取被害人陳某、尹某向其支付購買口罩貨款共計2萬餘元,所得款項被其用於揮霍和日常開支。在陳某等人催要口罩時,被告人凌某某以物流延遲、物流爆倉等藉口搪塞,後又切斷與陳某等人的聯繫。發覺被騙後,陳某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隨後,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將凌某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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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凌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上述手段實施詐騙,數額較大,依法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凌某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自願認罪認罰並足額退賠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檢察機關提出對被告人凌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萬元的量刑建議,得到法院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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