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1805年,由于支付保险赔款为对外贸易提供了很大方便,以英商渣甸(即怡和洋行)和宝顺两家洋行为主,在广州创立了第一家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谏当保安行”。

创始人是英国东印度公司鸦片部经理达卫森·查顿、麦格尼克和马地臣。其股份由该行广州经理人及驻加尔各答和孟买的联络人所有。

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怡和洋行的前身是由麦格尼克的父亲创办的麦格尼克洋行。怡和与宝顺两家洋行每三年轮流担任经理。主要经营水火险和意外险。此外还规定了每五年停业结算,同时进行改组换届。直到1835年,宝顺洋行宣布退出合作,双方决定结束这一协议,原“谏当保安行”解体。怡和洋行则扮演着既是保险业的投资者又是代理人的角色。

1836年,怡和洋行接管和改组谏当保安行,易名为“谏当保险公司”,又名为广东保险公司。

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谏当保安行在香港注册,1857年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1881年12月再次改组,并吸收大量华股,改名为广东保险公司( Canton Insurance CompanyLtd.)。退出广州保险社的英商宝顺洋行于1835年在广州创办了“友宁保险公司”( Union Insurance Society of Canton Lto.),又称保安、于仁保险公司。1841年总公司从广州迁往香港,并在香港注册。1868年,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最早在华设立的外商保险公司(社)主要从事同对华贸易有关的水险业务。

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帝国主义列强签订了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实行五口通商,在中国领土上划定了租界,外商保险公司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公司在早期往往只办理外商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和其他财产保险由于英商保险公司对轮船招商局的船舶保险百般刁难,在1875-1885年期间,由徐润、李鸿章等人发起创办了仁和与济和两家保险公钱和司,后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

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在1914~1918年前后,由于帝国主义忙于战争,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中国民族工商业得到迅速发展,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也有所发展。1926年以后,中国的银行纷纷投资成立保险公司,使中国民族保险业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1931年由中国银行投资设立的中国保险公司,开展财产保险业务,一般保险业务初期以火险为主,后期又扩充到做茧子险、银钞险、运输险、汽车险、邮包险、奶牛险、电梯险、柜窗玻璃险、船壳险、水上运输险等。分支机构和代办处遍布全国主要城市。

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然而,中国保险公司在业务上严重依赖外商保险公司,与英国太阳等五家外国保险公司订立了分保合同。据中国保险公司第一、二、三届保费及赔款比较表记载,火险分保费支出分别为保费总收入的81%、77%、80%;水杂险分保费支出分别为88%、96%和94%。

由此可见,中国保险公司名为自营,实际上充当了外商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暴露了其官僚买办资本的实质。

据统计,抗日战争以前,全国保险费年收入约5000万元(法币),其中外商保险公司占4000万元以上。外商保险公司利用不平等条约的特权,在中国经营保险不受中国任何法律的约束,他们自己组织同业公会,制定保险条款、费率,设立拍卖行、公证行。这说明了旧中国的保险市场为外商所垄断,民族保险业处于附属地位。

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抗战期间,在重庆形成了以官僚资本为主体的西南后方保险市场。抗战胜利后,官僚资本的保险机构和私营保险公司纷纷把总部迁往上海,英、美、法等外商保险公司也卷土重来,相继在上海复业。在上海起家的美亚保险公司首先复业。

据1948年5月上海市保险同业公布的数据,当时共有会员235家,其中华商保险公司172家,外商保险公司3家。外商中美商占16家,英酶占38家。华商保险公司中大部分资力薄弱,至解放前夕停业的达48家。1947年国民党发动内战,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外商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套购外汇,汇往国外,官僚资本和实力较为雄厚的私营保险公司纷纷去东南亚地区设置机构,把一部分资产转移到海外。

旧中国时期夹缝中发展的保险业


当时,保险公司竞相以回扣争取业务,从事黄金、银元和美钞的投机买卖,公司的信誉很差。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保险业实际上已处于瘫痪状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