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出臺

為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多元化推進小區物業管理,持續改善人民群眾居住環境,4月10日,舟山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暨海上花園城市建設大會戰領導小組下發了《舟山市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力爭通過兩年努力,實現“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推進效果明顯,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全面覆蓋,專業物業管理全面升級”。

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實施範圍包括定海城東、環南、昌國、鹽倉四個街道,普陀沈家門、東港兩個街道,岱山高亭鎮,嵊泗菜園鎮,新城管委會臨城、千島兩個街道,普朱管委會朱家尖街道、普陀山鎮,金塘管委會金塘鎮,六橫管委會六橫鎮。各地對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可根據小區的房屋狀況、居住環境、配套設施、業主需求等情況,選擇採用專業物業服務、居民自行管理、社區保障管理等多元化物業管理模式,通過積極探索無物業居民小區多元化管理方式,進一步理順社區治理、專業服務、業主自治三者關係,建立屬地管理、行業監管、優質優價、共建共享的居民小區物業管理體系。力爭到2020年末,全市居民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力爭達到90%以上,到2021年末,全市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實現全覆蓋。

《實施方案》要求,全力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改造和物業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科學規範的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長效機制,實現居民小區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潔、有綠化養護、有秩序維護、有停車管理、有設施維保、有道路保養、有維修管理等八大基本標準,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居住生活品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