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浩: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

区块链作为“价值互联网”的重要基础设施,正在引领全球新一轮技术变革和产业变革,成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策源地”。新道科技作为工信部区块链重点领域产业人才能力提升任务承担机构,面向院校及社会正式启动区块链人才能力提升计划。

3月27日,由北京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指导,用友、新道主办,众享比特协办的新道区块链人才培养计划起航行动第五期线上课程火热开讲。本期为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主任、上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潘浩就《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主题展开了精彩分享。

潘浩: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

潘浩主任从以公证为代表的司法领域对于区块链的认识变化公证等司法领域内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场景技术与司法场景如何互链、共赢等方面分享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情况。

以公证为例的司法领域对区块链技术的认识:从抵触到积极推进

潘浩表示,以公证为例的司法领域对区块链技术的认识分为三个接受阶段:

第一阶段,不了解并抵触区块链技术;

第二阶段,逐渐接受并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进行谨慎探索;

第三阶段,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实践。

三个阶段分别对应着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探索实践的三个实践脉络:

仍以公证为例,2017年之前,中心化存证是证据的主流保存形式;

2017年至2019年9月,证据领域开始逐渐进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探索;特别是杭州、北京、广州等地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以及对于电子证据应用的探索。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十一条称,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至此,区块链证据的法律效力被官方承认。这进一步推动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

2019年10月至今,区块链技术开始进入大力发展阶段。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4日下午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极大推动了发展,此外近期疫情影响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也有思考。

公证等司法领域内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场景

潘浩主任从公证领域出发谈论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他从解决真实、客观的问题;技术上的确保;程序设计上的确保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区块链技术在公证领域的应用。他认为,区块链技术能够保证数据上链后的防篡改和真实性问题,但不能保证原始上链数据的真实性,而公证能够解决原始数据真实客观的问题。此外,运用技术确保数据真实客观。以手机拍照为例,如何保证素材及时上链,而非在设备中存储一段时间后选择性地上链。最后,从程序设计上进一步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

潘浩主任以“汇存”区块链存证平台对这三个手段进行了形象化的阐释。

“汇存“区块链存证平台由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与北京众享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合作开发完成。平台具有随时随地留存照片、视频等证据的功能,较传统保全方式有极高的便捷性,所存证据的哈希同步保存于区块链的多个节点,保证了所存证据的不可篡改。

潘浩: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

“汇存“区块链存证平台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 “汇存”是由徐汇公证处众享比特全新打造的专有的链
  • “汇存”保证数据实时上传,从技术上进一步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性。另外,通过「汇存」平台存储的证据也会就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得到上海徐汇公证处二次审查并出具公证书,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 “汇存”实行用户邀请注册制,非开放注册,从程序设计上进一步确保数据真实客观性。

技术与司法场景互链、共赢

潘浩主任就技术与司法场景的互链共赢阐述了他的观点。他认为:

一、技术的应用要解决“真”问题,更要“真”解决问题。区块链技术应用保障数据的真实客观,而在产品的设计上也要为后续政府、司法行政机构等对数据的使用和应用提供保障。

二、各项技术要融合贯通相互吸引。数字化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ABCD(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技术、大数据),这些技术相互联系,不能割裂。

三、要打造社会治理的生态系统。即区块链技术如何完成从点到面到图形到生态系统的打造。完成这一生态系统的建设,前提是信息共享,手段是司法职能,目标是社会治理。

最后,潘浩主任阐述了他对现代化司法和司法现代化的理解。现代化司法和司法现代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司法现代化属于法社会学的范畴,司法现代化既有现代化的制度安排的一面,又有现代化的司法行为方式、司法推理方式、司法价值理念的一面。它是主观与客观、思想观念与行为实践相统一的过程。司法现代化的终极目标也是要实现法治。而

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科技手段于治理中,是司法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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