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律師講述什麼情況下可以讓老賴坐牢

專業律師講述什麼情況下可以讓老賴坐牢

昨天分享了一老賴惡意轉移財產,債權人起訴要求撤銷老賴的贈與行為,從而要回了自己的錢。其實,在我們國家的刑法中,規定的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雖然這個罪名是專門為老賴設計的,但是並不是每個老賴都構成這個犯罪。

2017年6月,韓梅騎自行車去買東西。在馬路上,張文超速行駛撞傷韓梅。經交警處理,張文負全責,韓梅不承擔任何責任。在韓梅治療期間,張文沒做任何賠償。完全康復後,張文仍然不賠償。最後,韓梅起訴,法院判決張文在交強險的賠償額度外對韓梅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判決生效以後,張文將自己的別墅無償轉讓給自己的朋友,還虛擬債務,將自己的豪車抵給自己的生意夥伴。同時,張文也放棄了公司給股東的分紅。經過種種措施,張文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成了“窮鬼”。

拿到法院生效的判決文書,因張文拒絕執行,韓梅無奈只能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調查張文名下無任何財產,多次聯繫其本人,均未果。後,執行終結。

又幾個月過去後,韓梅發現了張文的財產線索,去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經執行法官調查後,凍結了張文的部分財產。但不久,該財產被張文變賣。

針對張文有能力履行而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執行義務,韓梅報警,但當地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後,韓梅自己提起自訴。

最終,面臨刑事處罰,有坐牢的風險,張文主動賠償,並取得韓梅的諒解,法院還是對張文判處刑罰,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緩期執行。

律師分析:

一、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經過法院判決,才成立此罪。首先,老賴有財產,完全可以執行生效的判決文書;其次老賴處於主觀惡意而不執行,且採用各種手段逃避法律義務;再次,情節嚴重,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情節嚴重”。

二、這個罪名可以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但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執行申請人可以自己提起自訴。

三、“坐牢”和被判處刑罰是有區別的,被判處了刑罰的不一定都去坐牢,不過被判處刑法了,基本就是大家說的有“前科”了。一般在判決生效前,老賴也不敢就保證自己不會被判處“坐牢”的刑罰,很多老賴為了能爭取法院輕判,都會在開庭錢還清債務的。

四、你遇到了老賴,建議蒐集比較齊全的材料,諮詢律師,那個老賴是否有可能觸犯刑法的這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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