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提問來自:cninfo458891
貴司在低價位發佈定增公告不妥啊。建議進一步明確定增定價,確保不損害現有持股股東利益!
董秘回覆:
投資者您好,感謝您對公司的關注和關心!我們留意到相關主觀、別有用心地誤導投資者的文章,相關部門正在跟進和處理相關事項。您問題中提及的“低價發行”的概念是錯誤的、不正確的。4月11日公告的是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預案,不是現在進行股票的非公開發行。在正式發行完成前,對公司控股股東、中小股東在內全體股東的每股收益、淨資產收益率均不構成影響。按照融資市場情況和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與要求,根據初步估算,即使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相關準備工作高效、順利地推進,公司仍需至少6個月左右的時間完成全部程序,包括:1、非公開發行議案需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將相關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3、中國證監會決定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4、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5、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決定;6、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核准之日起12個月內,可根據自身情況、股東意向、市場情況等因素擇機發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主要是由於中高端消費電子和汽車電子市場規模迅速擴大、產品升級和產品價值不斷提升,公司各大客戶快速增長的訂單需求對公司的生產規模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分別投向智能穿戴設備、車載設備、智能手機等終端領域,以及工業互聯網產業應用、補充流動資金,項目未來前景、投資必要性等要素均經過公司認真、嚴謹、科學的可行性論證分析,項目的實施將大大增強相關中高端產品的生產能力,滿足和保障全球消費電子和汽車電子行業各大品牌客戶對於智能手機、智能可穿戴設備、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一體式電腦等產品,以及高端智能汽車、智能家居家電等領域中高端產品大量、高質、順利交付的需求,使公司加快實現更大範圍、更高水平的智能製造,提高生產效率、產品品質和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和強化公司的全面競爭優勢,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風險能力,對加快實現公司長期戰略目標具有重大意義。本次非公開發行預案公告後,公司收到了許多來自國內外、資金實力雄厚的、專業、優秀的投資機構的關心與諮詢,他們均一致表示對公司及本次募投項目的高度認可和強力支持。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公司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定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不存在低價發行的情況。當公司獲得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核準批覆後,公司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啟動發行,向意向認購對象發出認購邀請書,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情況,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由公司董事會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6個月內不得轉讓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結束後按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此外,為保護公司及股東權益,管控發行風險,公司已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根據公司和市場的具體情況,制定和實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方案及修訂、調整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方案,包括不限於具體發行時間、發行數量、發行價格、發行對象、募集資金金額、募集資金投向等相關事宜。再次感謝您的關注,祝順利!
2020年04月19日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