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赖世华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3月27日上午,由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赖世华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宁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荣飞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全市两级检察院二十余名干警到场观摩庭审,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公安机关及群众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下半年以来,赖世华等人多次在龙州县龙北农场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控制乡村道路收取“过路费”等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赖世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清晰、分工明确,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偷越国境等一系列犯罪活动,通过敲诈勒索攫取非法经济利益10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乡村安宁和当地社会秩序、基层管理秩序,对当地的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威胁,对人民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赖世华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赖世华等15人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前,为确保出庭效果和质量,冯荣飞检察长与办案组干警多次沟通,深入分析案情,制作详细的出庭预案。因该案具有证据材料多、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宁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并进行证据展示以听取控辩双方对指控事实的意见,梳理归纳庭审重点,为提高庭审效率奠定基础。庭审中,冯荣飞检察长庄严地宣读起诉书,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结合多媒体示证,当庭逐一出示案件证据揭露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层次清晰地呈现整个案件全貌。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不清、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等焦点进行有理有据的辩驳,思维敏捷、简洁有力。在庭上,公诉人还对被告人犯罪的起因及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入剖析,开展庭审教育,充分展现了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对黑恶势力犯罪 “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经过2日的开庭审理,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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