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欄江派出所的“福爾摩斯” ——記2019年愛崗敬業昆明好人胡登俊

嵩明縣公安局牛欄江派出所民警胡登俊,自2011年08月參加工作以來,一直戰鬥在公安工作第一線,參與偵破大小案件共計90餘起,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300餘人,為國家及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100餘萬元,獲得轄區群眾及身邊同事的高度認可。在日常工作中,無論是研判案情、摸排線索、抓捕罪犯,胡登俊都衝鋒在前、迎難而上,充分發揮了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在嵩明縣公安局黨委的培養及其自身努力下,胡登俊逐漸成長為一名堅毅果敢、吃苦耐勞的優秀偵查員,由於其出色的刑偵能力和執著的工作幹勁,同事幽默地稱呼其為牛欄江派出所的“福爾摩斯”。因工作出色,胡登俊多次榮獲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2011年被評為先進個人,2012年至2015年連續四年被評委優秀共產黨員,2016年參加市局公安信息化大比武榮獲全市第6名、嵩明縣第1名的優秀成績,榮獲市局研判能手光榮稱號,並被評為2016年度優秀公務員,2020年被授予“2019年愛崗敬業昆明好人”榮譽稱號。

牛欄江派出所的“福爾摩斯” ——記2019年愛崗敬業昆明好人胡登俊

胡登俊先後在南昌鐵路公安局、嵩明縣公安局工作,無論在何種崗位,他都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真正做到了幹一行、愛一行。他於2014年10月分配到嵩明縣公安局牛欄江派出所從事刑事偵查工作,先後偵辦了多起團伙系列盜竊案、強迫勞動案,特別是其主辦的在社會上影響力較大、具有典型意義的“馬某等3人團伙詐騙高速公路過路費案”以及“李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的關注,在預防、打擊、震懾犯罪方面取得較好的效果。同時為廣大民警偵辦此類案件開創了先河、做好了表率,使廣大民警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有章可循。

牛欄江派出所的“福爾摩斯” ——記2019年愛崗敬業昆明好人胡登俊

在偵破“王某某系列入室盜竊案”過程中,胡登俊和同事日夜蹲點守候,連續作戰72小時,將正在實施盜竊的犯罪嫌疑人當場擒獲。在押解犯罪嫌疑人辨認現場的同時,胡登俊對沿途每家每戶群眾進行了防盜宣傳,廣大群眾看到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後都拍手稱快,表示終於可以睡個安穩覺了,紛紛對胡登俊豎起了大拇指。

牛欄江派出所的“福爾摩斯” ——記2019年愛崗敬業昆明好人胡登俊

胡登俊在罪犯面前不畏縮,在危險面前不退卻。2016年,胡登俊與同事對一起系列盜竊電動自行車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時,遭遇犯罪嫌疑人的劇烈反抗,其中一犯罪嫌疑人見勢不妙,拔腿就跑,民警胡登俊用百米衝刺的速度緊追不捨,在追捕過程當中,惱羞成怒的罪犯手持尖刀多次對他進行威脅恐嚇,他都沉著冷靜、獨立應對,在泥濘而坑窪不平的路上一直追了近500米最終將犯罪嫌疑人徹底制服,成功偵破系列盜竊電動自行車案,並輾轉多地將兩名犯罪嫌疑人盜竊得的7輛電動自行車全部發還被害人。胡登俊奮不顧身、不懼危險的精神獲得在場群眾的高度讚揚。

牛欄江派出所的“福爾摩斯” ——記2019年愛崗敬業昆明好人胡登俊

胡登俊無論在生活還是工作中,時時刻刻以黨員的高標準來要求自己,以自身實際行動踐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他始終踐行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時刻不忘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工作上默默奉獻、愛崗敬業,真正做到了“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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